愛滋病維權人士田喜案開庭維持原判

【新唐人2011年4月24日訊】星期五上午10點,田喜破壞公私財物案二審在河南新蔡法院審理,開庭前,包括河南愛滋病患者在內的各界人士前往聲援。田喜被關押已達8個月之久,田喜的親屬來到法院,但是法庭的前排座位被安排坐滿了其他人。

愛滋病工作者朱龍偉透露,和上次開庭一樣,前面幾排都安排了別的人。我們這邊關心田喜的朋友,只能坐在第六排以後。帶有身份證的,都可以進去聽審。

開庭約四十分鐘後,法庭宣判,田喜案維持原判,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也就是到今年8月才能釋放。

田喜的父親田德民在開庭後向本臺表示:“確定還是維持原判,看完沒辦法。昨天他要我們提出建議和要求,我們提的條件一個也沒滿足。”

田喜是河南的愛滋病維權人士,9歲的時候因為輸血感染愛滋病、乙肝和丙肝,是十多年前河南省領導人推行的“血漿經濟”政策的受害者。

他大學畢業後因上訪多次被抓,2010年8月2日,因田喜所帶愛滋病藥快服用完,於是便到新蔡縣第一人民醫院,見到李俊州院長,希望借點藥,並要求醫院賠償。

李院長稱有事找縣領導,醫院不管,起身離開了辦公室,生氣之下,田喜將辦公桌上的東西推到地上。

今年2月11日被河南省新蔡縣法院以“故意破壞財物罪”判處1年徒刑。二審結果宣佈後,田喜的代表律師梁小軍告訴本臺記者:“我依然認為他是無罪的,如果他有罪的話這麼判也是太重了。”

記者:一般這樣的情況應該是判多久?

梁小軍:這個可以定罪免刑,或者說不追究刑事責任,還有就是可以判拘役幾個月,或有期徒刑一年以內。

一直為愛滋病人維權的民間女權工作室負責人葉海燕表示:“今年八月,我們才可以看到田喜。他們說法律不能作為人民的擋箭牌,我認為用法律來迫害人民的力度,也是有限的。還能找出一條理由,把一個受害者關押得更久一些嗎?大家都會知道,誰才是真正有罪的人。”

網友暗礁說:田喜維持原判是對愛滋病人的精神褻瀆。

著名博客作者莫之許表示:運用法律迫害愛滋病人也是一個里程碑。

北京愛知行研究所在庭審結果公布之後發聲明譴責,愛知行研究所負責人萬延海表示:“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偉大的事業,需要有人這樣來行動,我個人覺得田喜做了一個偉大的事業,他讓世界看到了中國因為輸血得愛滋病的人,他們的苦難,他們的故事以他個人的方式展現在人們面前,全世界輿論都在支持他。”

愛知行研究所發表的聲明認為:試圖以刑事罪名打壓艾滋受害者正當維權訴求的行為最終不會有任何作用,只會進一步激化社會矛盾。只有正視廣大“血禍”受害者的公正要求,為他們提供完善的醫療法律保護才是妥善解決問題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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