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嘎瑪桑珠被判15年將上訴

【新唐人2010年6月25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採訪報導)藏族環保人士嘎瑪桑珠,星期四被新疆焉耆法院以「盜掘古墓葬罪」重判15年,他當庭表示上訴。辯護律師浦志強當晚告訴本台,判決是該罪量刑最重的,準備上訴。

藏族環保人士嘎瑪桑珠一案,庭審3日之後,週四晚7點30分焉耆法院作出一審宣判。他的辯護人浦志強律師當晚接受本台採訪時說,當晚7點開庭:「本來說是口頭宣判,但過不一會,就把判決書拿來,罪名是『盜掘古墓葬罪』,判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一萬元,嘎瑪桑珠當庭表示上訴。」

浦志強說,整個審訊程序嚴重違法,包括刑訊逼供,不准證人出庭,作假等。而對嘎瑪桑珠的量刑也是最重的。「他頂格判了,判的是這個中間最重的刑期,縣法院單一罪名,沒有數罪並罰的情況下,所能判的刑期最長就是15年,看起來還是有人要收拾嘎瑪桑珠,不知道用一個完全沒有理由的判決,說明什麼問題。」

浦志強說,他曾要求法官允許嘎瑪桑珠與妻子珍尕措毛會面,遭到拒絕:「我要求審判長能不能開恩,讓他老婆跟她老公說上一句話,法官說不行,他夫人在台下大哭。」

嘎瑪的妻子珍尕與本台通話時仍難掩悲傷,她說:「非常的不公平,為什麼好人都這麼難當,自己都想不通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我老公也說了,你們用假的證據也應該逼真一點,也不能露出這麼多的馬腳。」

珍尕堅信丈夫是無辜的,而他們所掌握的很多證據,證明當局的錯誤,宣判後發現沒有用。

至此,嘎瑪桑珠的哥哥、弟弟三兄弟共5名家族成員,均被當局囚禁。珍尕說:「姑姑家的兒子,還有舅舅家的兒子,已經5個人了,加上他、弟弟勞教兩年,舅舅家兒子勞教一年半,姑姑家兒子到現在只知道被他們抓了,人不知道在哪裡。」

42歲的嘎瑪桑珠是西藏貢覺縣人,2006年曾被中國的中央電視台選為全國年度慈善家,也曾被南方週末譽為「西藏天珠王」。嘎瑪桑珠是西藏成功的商人,也是三江源環境保護基金會的創始人。今年1月在成都被警方拘捕,理由是在烏魯木齊購買一件文物,被控涉及12年前的一起盜墓案。

藏族作家唯色對於這次判決感到法庭不公,也很無奈,她週四對本台說:「非常不公平,有這麼好的律師,有這麼正直的當事人,結果還是被搆陷這樣一種罪名,而且判了最重的刑,非常不公正。我心情也特別難受。」

唯色說,連日來,看到兩位律師在全力為嘎瑪桑珠辯護,但是一切關注庭審情況的人都看到律師對控罪的駁斥,無濟於事,嘎瑪依然被重判,因此她相信:「再上訴的話也沒有可能改變,這個機率是非常小的。」

記者發現,在珍尕的搜狐博客上,關於嘎瑪被刑訊逼供的文章,已被屏蔽,出現「已隱藏」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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