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聞】中共官員財產公示制度落空 反腐難

【新唐人2009年9月22日訊】星期六落幕的中共紀檢委第四次全會,在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方面推出了一些新規定,卻迴避了所謂「陽光法案」的官員財產公布制度。媒體評論多數認為,不透明的官員財產申報,不足以成為反腐敗的有效辦法。

香港媒體中評社的一篇社評以胡長清、成克傑、陳良宇等一系列貪腐大案為例指出,這些案件沒有一個是通過已有的申報辦法發現的。

中共紀檢委第四次全會會議要求:領導幹部要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列入向上級報告的內容,並且要加強配偶子女已經移居國外的公職人員管理等。

針對中紀委這些迴避官員公布財產的官方說法,法學博士範亞峰認為,現行的所謂反腐制度基本上流於空談和表面文章,對於遏止腐敗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他向美國之音表示:“在公報裏面沒有寫入財產公示。由此可見,中國民間,包括左派以及自由派,都非常看重中國廣大民眾的期盼很久的反腐措施–財產公示制度–在這個會議上沒有得到突破。”

一對來自東北的夫婦也表示,這些會議條文不管用:“地方官員相當黑。中央有些事它不一定都知道。地方買官賣官特別嚴重。他為啥貪污腐敗?就在這兒呢,因為他的官都是拿錢買來的。”

這位先生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特別舉出:“綏化地區,從縣太爺到縣委書記,全是拿錢買的。買個鎮黨委書記都行。我買個縣長,花50萬買的,我不摟它100萬,我能夠本嗎?我的錢能白花嗎?”

一位1955年加入中共的退休幹部說:“老百姓最大的意見就是貪官不斷地抓,但是貪官還不斷地出。所以反腐很重要。還真沒有甚麼好辦法。其實每次都在抓人,怎麼還是解決不了?”

美國之音報導還指出,中共黨報《人民網》「強國論壇」一篇評論認為,領導幹部僅僅申報了自己的財產還不夠。這篇評論強調,最關鍵的是,還必須通過壁報、報紙、廣播電視、網站等媒體進行公示,讓其充分接受最廣大的人民群眾的監督。

這篇發表在「強國論壇」深入討論區的評論說,只有財產公示,真正讓監督權利回歸民眾,讓大家都能夠看到官員透明的收入,才是防止官員腐敗的最有效途徑。

新唐人記者 周平 李月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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