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羈押抗告成功遭批 高院籲尊重審判獨立

【新唐人2009年3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日電)台灣高等法院2月27日將前總統陳水聲請撤銷羈押案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受到部分媒體與法官批評,台灣高等法院晚間發布新聞稿,呼籲各界尊重審判獨立,給予法官純淨審判空間。

高院指出,部分媒體斷章取義認為法官在這項裁定理由中,已實體認定陳水的犯罪不成立,媒體所言與事實不符,陳水扁是否成立起訴書所載的犯罪,還有待台北地方法院進行實體審判,高院在這項裁定中,對於陳水扁是否成立犯罪隻字未提。

新聞稿中指出,這次撤銷羈押抗告發回北院更裁的合議庭,與先前駁回陳水扁聲請法官迴避抗告的合議庭是同一個,如果這個合議庭有所偏袒,那麼當初就不會將陳水扁的抗告駁回,可見部分媒體的評論有所誤會。

高院表示,去年12月18日由最高檢特偵組所提出的抗告,與2月27日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的時空背景與審理對象都不同,上週發回更裁的內容只是要求台北地院應該補充說明駁回陳水扁聲請撤銷羈押的理由,並沒有指摘台北地院羈押裁定不當,與去年裁定的見解也沒有先後反覆之處。

台灣高等法院最後在新聞稿中表示,嚴正呼籲社會各界,「敬請尊重審判獨立,給予法官純淨的審判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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