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王榮清組黨 遭中共重判六年

【新唐人2009年1月9日訊】元月7號早上,浙江中國民主黨成員王榮清因奧運前夕與他人籌組中國民主黨及編輯《在野黨》刊物等,被中共當局以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重判6年。王榮清的家人對此表示遺憾。浙江異議人士鄒巍認為,王榮清對中共當局的司法制度不抱希望,應當不會上訴。

浙江異議人士鄒巍到庭旁聽,他在接受本臺記者採訪時表示,有二、三十人旁聽都是當局的人,王榮清的指派律師劉勇也到庭聽取判決。整個宣判只進行了約十五分鐘,庭上並沒有給王榮清說話的機會。起訴書主要指控王榮清在奧運前夕與他人籌組中國民主黨。

由於該黨在2002年已被公安部定性為敵對組織,王榮清仍積極參與、發展,之後又擔任浙江民主黨的召集人,並在網絡上發表多篇相關文章。

浙江異議人士鄒巍:「判決書把律師的罪輕辯護意見全都不予接納,宣判了以後就立馬押下去了。我想他可能是對現行的司法體制不抱希望,因為一個司法體制他會把民主認定為有罪,這樣的司法體繫上訴和不上訴對王榮清先生來說都一個樣的。」

王榮清的弟弟王榮躍表示,雖然曾經建議兄長不要組黨,但不認為王榮清有罪。

王榮躍:「他僅僅是寫了幾篇文章想組成一個政黨,法院要判我真的感覺很遺憾。」

浙江杭州著名民運人士毛慶詳表示,王榮清在當局高壓政策下,敢於繼續宣揚自由民主的思想,為中國浙江的民主運動起了很大作用。

浙江杭州著名民運人士毛慶詳:「比如說向我們坐牢的一些家屬進行了經濟上、精神上的幫助,他為大家、為爭取自由民主運動作了很多的事情功不可沒。」

現年67歲的王榮清2008年6月26號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同年7月31號被逮捕,12月9號在杭州法院首次開庭。

新唐人記者 唐清梅 梁欣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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