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法官裁定大選無效

【新唐人】泰國憲法法庭在星期一(5月8日)作出裁決:上月大選不符合憲法,泰國應當舉行一次新的大選。

星期一(5/8)泰國憲法法庭法官以八票對六票裁定上月大選不符合憲法,同時法官以九票對五票裁定應當舉行一次新的選舉。

今年一月,他信總理家族出售秦那越電信集團股份一事在泰國引發了公憤,秦那越集團是他信擔任總理之前創建的家族商業集團。

由于泰國出現敦促總理下台的大規模公眾示威,泰國總理他信在2月宣布舉行解散議會,舉行4月2日的選舉,此大選導致他信總理被迫下台,并使泰國議會陷于癱瘓。

由于4月2日選舉的投票率較低,泰國下議院的500個議席席位因此未能填滿。

根据泰國法律,泰國議會必須在大選后30天內組成新政府,但法律也規定,除非下議院的所有500個議席都被選出,否則不能組成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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