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人类罪追责无限期 中国仍有罪行正在发生

【新唐人2017年11月22日讯】穆拉迪奇因犯下反人类罪,被判无期徒刑。但是,此刻就在中国大陆,依然有反人类罪行正在发生,而这些可怕罪行的主犯们至今依然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

二战后的纽伦堡大审,第一次确立了“反人类罪”和“战争罪”等罪名。

1998年的《罗马规约》,进一步明确“反人类罪”是指,国家或组织,为推行攻击平民的政策,广泛而有系统地,对平民进行谋杀、酷刑、强奸,以及政治、种族或宗教迫害等。

朱婉琪:“我们从联合国一连串的酷刑报告可以了解到,今天在中国大陆对于法轮功学员所进行的灭绝、酷刑,可以说是当前还在进行,还没有被绳之以法的“反人类罪”的典型。”

中共党魁江泽民1999年下令镇压法轮功,并下达了“名誉搞臭、经济截断、肉体消灭”的灭绝政策。

18年来,联合国人权报告,以及人权组织“大赦国际”、“自由之家”等,记录下数以千计的法轮功学员遭酷刑、性侵、甚至虐杀的案例。

法轮大法明慧网统计,目前至少有4154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但由于中共信息封锁,真实数字可能不止于此。

另外,多个医学法学专家及团体,也都调查证实,中共强摘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的器官用于移植。美国国会还因此通过了343号决议案,谴责中共强摘器官暴行。

“海牙国际法庭应调查中国无时不在发生的、粗暴践踏人权和反人类的罪行。”

活摘器官是反人类的罪行,太可怕了。

“正在进行的反人类罪行必须停止,那些参与者必须被绳之以法。”

为了中止这项反人类罪行,法轮功学员已在全球30多个国家,把江泽民等近60名中共高官告上法庭。

过去2年来,全球31个国家地区的252万人,也向中国两高刑事举报江泽民,要求审判江泽民的反人类罪。

朱婉琪:“我们必须严肃的说,法办江泽民结束迫害,不仅是中国的当务之急,也是全人类在20世纪,面对二次大战纳粹进行种族灭绝政策之后,再次面对中国的、中共的群体灭绝政策的一个重要的表态问题。”

反人类罪的原则之一,是“罪责自负”,不得以“执行上级命令”为由免除责任,并且无限期追诉。

新唐人记者林澜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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