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视频】停止迫害法轮功 国家赔偿王治文

【新唐人2016年08月15日讯】赵培:2016年8月6日上午,法轮功学员王治文在广东出关的时候,他的护照被海关给剪掉了。咱们先简单的说一下王治文,他是原中国法轮大法研究会义务负责人之一、原中国铁道部工程师。1999年7月20日,中共和江泽民狼狈为奸开始镇压法轮功的时候第一批被抓,12月27日被非法判刑16年,2014年出狱。这几天,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门前机会要求中共放行王治文。

很多人都从道义、人权方面呼吁中国政府放行王治文。咱们这里不从这个角度讲,我们认为中国政府应付应该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对王治文应该进行国家赔偿,这才是依法治国的应有的姿态。

国家赔偿”这个名词在江泽民时代是没有的,我第一次听说还有这个事是看美国电影。为什么呢?因为“国家赔偿”意味着中共判错案了,在江泽民时代中共是“伟光正”,它是不可能承认错误的。大家都知道那个年代,有个名词叫“平反”,什么概念呢?共产党迫害你,你要老实认罪;不迫害你了,是共产党给你“平反”了,你要对党感恩戴德,反正共产党都是对的。

这里不得不说的就是法轮功学员战胜了共产党了。因为按照刚才的情况来看,中共不管是迫害哪个阶级,大多数人都低头认罪接受改造、要求平反。但是中共镇压法轮功却失败了,因为法轮功就压根就没有提平反的事,他们只是用善心去跟被中共洗脑的人讲“法轮大法好”,他们是在用行动证实“真善忍”,这才是屹立不倒的道德丰碑。

咱们接着说“国家赔偿”,这个概念真正走入中国社会是习近平和李克强上台之后。根据有限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部分省市2014年和2015年的“国家赔偿”数字。2014年,广东省的国家赔偿总金额是3000多万元人民币;2015年,广东省的赔偿金额就达到了4500多万人民币。从山东省的数字更能看出“国家赔偿”的增多,2014年,山东的赔偿总金额只有135万,但是2015年就高达1200多万元。

当然中共现在还附体在中国的各级政府上,这个“国家赔偿”在很多时候还是一笔糊涂账,但是从无到有就是进步。但是,大家注意一下现在“国家赔偿”的对象,大部分都是被冤枉的个案,比如说,海南被冤枉杀人的陈满坐了23年的冤狱,国家赔偿275万;山东被冤枉纵火杀人的陈勇坐了8年的冤狱,国家赔偿54万。

这里面没有因为中共政治运动被迫害的人获得赔偿的情况,比如说,天安门死难者、反右、文革的受难者,至于被迫害长达17年之久的法轮功学员就更没有了。这种情况只能说明,共产党才是中国法治最大的阻碍。

现在中国高层有一个机会突破这个障碍,因为有20多万法轮功学员把迫害的元凶江泽民告上了法庭,这个集体诉讼就是一个落实法治的机会。通过庭审把江泽民定罪,对包括王治文在内的受害者进行国家赔偿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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