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9月12日讯】(新唐人记者李慧心报导)大陆公安居然敢指挥台湾警方办案?近日,台湾高雄市盐埕区警察局收到大陆广东省博罗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寄发的公函,要求盐埕分局代为通知1名涉案台湾人的家属。该函引发官警不满,指大陆公安居然以上级领导自居,指挥办案。局长则强硬回应:“恕难照办”。
据《自由时报》9月12日报导,盐埕分局9月8日收到这份公函。收件人写着:“台湾省高雄盐城(埕的笔误)区警察局负责人”。信内附有博罗县公安8月25日发出的拘捕通知书,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拘留了1名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的黄姓台湾人,现在要求盐埕分局的负责人通知该辖区内该黄姓男子的家属。
盐埕分局承办小队长在网上PO出该公函后,虽然很快删除,依然不少官警议论纷纷,指广东省警方自居上级指导单位,竟然指挥案件办理过程,函文又没有写明收件人,也没有照正常程序,“太扯了,很没有礼貌”,又指“两岸什么时候统一了?”,在发文指挥侦办吗?有没有搞错?”
高雄市警局局长陈家钦则强硬回应事件,指大陆公安来函“未依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程序”,台湾警方“恕难照办”。
高雄警方强调,大陆公安此一程序已错误,且为免遭诈骗集团见缝插针,规定警员不可将违反程序的公函送达民众;大陆公安应寄达刑事局的两岸科,再由刑事局转发各县市警局。
此事也引发台湾网友的愤怒,在社交媒体上热烈讨论。
“矮化!”
“有网友猜测中共是在“测试底线”。”
“还有发文而不是直接进驻指挥,很给面子了好吗?”
“这种不按正常管道又写错字的东西,第一反应不觉得是诈骗吗?”
“这种两岸‘互助’协议就是这样,弱势服从,强势随心所欲指挥。”
“未来被台湾警察抓去交给中国公安不是梦了!!”
“直接发文的话真的很扯,通常都是陆委会或是警政署转。”
台湾法务部11日表示,将向中共反映“请予改正”;刑事局则表示,不合程序的公文,基层员警不须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