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公安指揮台警辦案?網友怒了!高雄局長:恕難照辦

【新唐人2015年09月12日訊】(新唐人記者李慧心報導)大陸公安居然敢指揮台灣警方辦案?近日,台灣高雄市鹽埕區警察局收到大陸廣東省博羅縣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寄發的公函,要求鹽埕分局代為通知1名涉案台灣人的家屬。該函引發官警不滿,指大陸公安居然以上級領導自居,指揮辦案。局長則強硬回應:「恕難照辦」。

據《自由時報》9月12日報導,鹽埕分局9月8日收到這份公函。收件人寫著:「台灣省高雄鹽城(埕的筆誤)區警察局負責人」。信內附有博羅縣公安8月25日發出的拘捕通知書,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拘留了1名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的黃姓台灣人,現在要求鹽埕分局的負責人通知該轄區內該黃姓男子的家屬。

鹽埕分局承辦小隊長在網上PO出該公函後,雖然很快刪除,依然不少官警議論紛紛,指廣東省警方自居上級指導單位,竟然指揮案件辦理過程,函文又沒有寫明收件人,也沒有照正常程序,「太扯了,很沒有禮貌」,又指「兩岸甚麼時候統一了?」,在發文指揮偵辦嗎?有沒有搞錯?」

高雄市警局局長陳家欽則強硬回應事件,指大陸公安來函「未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程序」,台灣警方「恕難照辦」。

高雄警方強調,大陸公安此一程序已錯誤,且為免遭詐騙集團見縫插針,規定警員不可將違反程序的公函送達民眾;大陸公安應寄達刑事局的兩岸科,再由刑事局轉發各縣市警局。

此事也引發台灣網友的憤怒,在社交媒體上熱烈討論。

「矮化!」

「有網友猜測中共是在「測試底線」。」

「還有發文而不是直接進駐指揮,很給面子了好嗎?」

「這種不按正常管道又寫錯字的東西,第一反應不覺得是詐騙嗎?」

「這種兩岸『互助』協議就是這樣,弱勢服從,強勢隨心所欲指揮。」

「未來被台灣警察抓去交給中國公安不是夢了!!」

「直接發文的話真的很扯,通常都是陸委會或是警政署轉。」

台灣法務部11日表示,將向中共反映「請予改正」;刑事局則表示,不合程序的公文,基層員警不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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