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逸明:官方“喉舌”造谣“东京申奥失败”为何无人追究?

【新唐人2013年9月16日讯】9月8日清晨,国际奥会第125次大会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赛勒斯举行,申奥城市东京在与马德里、伊斯坦布尔的竞争中胜出,最终获得2020年夏季奥运会主办权。而新华社和央视都出现乌龙,央视提前宣布“东京被淘汰”,新华社则提前发快讯称“伊斯坦布尔胜出”。

奥运会将在哪个城市召开可以说是举世瞩目,新华社和央视的记者更是可以亲临申奥现场,第一时间获得消息,并向国人传递。按说,最终谁在竞争中胜出,只要国际奥会的官员没有宣布错误,哪个媒体都不应该在报导时出错。可是,新华社和央视偏偏在这个问题上大摆乌龙,徒留笑柄。

新华社、央视、《人民日报》被称之为中国官方的“三大喉舌”,此三家媒体的消息被各级媒体和官员视为最权威的资讯,很多消息还会被视为政策的风向标。不过,回溯历史,这三家媒体曾经人为地制造着各式各样或具体、或抽象的谎言,比如“亩产万斤粮”、“广场上没死一个学生”、“农民收入日益增加”等等。制造这些谎言,或许是因为政治压力出于无奈,有值得理解的因素,但是,这回新华社和央视均报导“东京申奥失败”则不仅仅是谎言,而且是彻头彻尾的言。

近日,多名网路红人相继出事,继著名网路推手“秦火火”、“立二拆四”因涉嫌寻衅滋事和非法经营罪被刑拘后,拥有千万粉丝的超级“大V”薛蛮子因涉嫌嫖娼被警方逮捕,紧接着,涉嫌制造“中石化非洲牛郎门”等言的线民傅学胜也被刑拘。另外,多名不知名的线民也因为网上言论被行政拘留。官方的扫谣行动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并显示出了扩大化的迹象,因此,此次行动引发了广泛争议。

为了平息争议,规范官方的扫谣行动,最高法和最高检于9月9日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利用资讯网路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官方媒体称该司法解释通过厘清资讯网路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路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尺规。不过,该司法解释并未得到公众的认可,在很多人看来,中国线民的言论环境将会因此而更加恶化,而警方的行为也无法因此而规范,线民稍有不慎就可能因一条微博而锒铛入狱。

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利用资讯网路诽谤他人,同一诽谤资讯实际被点击、流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该司法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这意味着广大线民在从这一天起发言和转发时必须慎之又慎,因为要让一条微博或者帖子达到5000次以上点击太容易。虽然被转发500次一般情况下不容易做到,但是,倘若官方想打击你,可以发动官方水军轻而易举地突破点击和转发上限。

众所周知,谣言的概念早已经被官方曲解,而以自诉为主的诽谤类案件常常被官方越俎代庖,这就意味着,即使你在网上发布的消息是真实可靠的,只要官方想整你,就可以死不认账,即使你提供了图片或录影等铁证,也会以“是PS的”为由定你个造谣、诽谤或寻衅滋事罪,实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不难想像,在今后,不管你是网路“大V”还是网路草民,都不会有安全感,不在监狱里就在通往监狱的路上。

正在官方强力打击网路谣言之际,新华社和央视造谣称“东京申奥失败”,让人感觉实在是太具有讽刺意味了。近段时间,为了配合官方的扫谣行动,这两大媒体均发布了大量的评论性文章,以文革式的语言对线民和网路“大V”当头棒喝和威胁。这些文章给人的表面感觉似乎是大义凛然,但是,从“东京申奥失败”的谣言看,新华社和央视只不过是在贼喊捉贼。古语云:“不能正己,焉能正人”?在今后,官方喉舌的报导或评论再怎么义正词严,恐怕也会显得底气不足。

虽然官方的扫谣行动雷霆万钧,所到之处无不披靡,但是,时至今日,仍然不见“官谣”制造者被绳之以法,事实上,官方的谣言更是数不胜数。倘若对以前的既往不咎,那么,如今新华社和央视堂而皇之地制造“东京申奥失败”的谣言,就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因为这种谣言的危害比普通“民谣”的危害更大。有人可能会为其辩护,称其是不小心误报,事实上,两大媒体上“东京申奥失败”的消息问世时间比国际奥会宣布结果的时间要早得多,这是无法用误报来解释的,只能认定为造谣。

上述谣言不仅欺骗了公众,而且还害得众多国内报刊不浅。据微博实名认证为《长沙晚报》社副总编辑的人称这则谣言害苦了全国报纸,仅仅《长沙晚报》就紧急召回几十万份已经印好的报纸,不得不改版和重印,损失巨大。从法律上讲,新华社和央视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警方应该毫不犹豫地追究,受损的报刊也应该向这两家媒体索赔。

遗憾的是,虽然网联网上要求追究新华社和央视造谣的刑事责任的声音不绝于耳,但是,时至今日,警方仍未对其采取行动,不仅如此,两大媒体在事后还一直未向公众致歉。可以肯定的是,此事会不了了之,追究和索赔对于公众和受损的报刊而言都只是一片浮云。

无独有偶,就在新华社和央视造谣“东京申奥失败”之后,《环球时报》主编胡锡进(笔名:单仁平)公开通过该报社论造谣称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夏业良在去年岗位业绩考核未通过,这显然属于恶意造谣诽谤。夏业良要求胡锡进公布向他提供不实资讯的人名与职位,否则将与胡锡进对簿公堂。

夏业良教授因为大胆敢言,已经被官方打入另册,据称,他正面临被北大解职的危险,《环球时报》社论的目的就是为北大将夏业良扫地出门造势。可想而知,在中国现有的政治和法制环境下,《环球时报》和胡锡进的造谣诽谤言论跟新华社和央视的造谣言论一样,很难得到追究。不管官方扫谣行动如何疯狂,“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将依然是潜规则。

中国的社会矛盾日益激烈,网路本是民众的出气阀,现如今言路闭塞,短时期内网路社会或许会表现得秩序井然,但是,现实社会的官民矛盾和冲突必然进一步加剧。没有宪政民主制度作保障,中国社会和中共政权必然会步入危险的境地,到时候,于官于民都将是巨大灾难。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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