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媒:渭南人大代表“嫖宿”幼女 网友炮轰强奸无疑

【新唐人2013年8月23日讯】(新唐人记者陈远辉综合报导)陕西省渭南市原人大代表张志宏,与十三岁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上周六被警方以所谓的涉嫌“嫖宿”幼女罪刑事拘留,其渭南市人大代表职务也被停止。网友们在纷纷指责嫌犯的同时,也炮轰中共当局以“嫖宿”为官员开脱罪名。

据《中新网》报导,今年5月25日,渭南市一名初中二年级女生,经人介绍到临渭区解放路银河宾馆,与张志宏发生性关系。

据知情者透露,与张志宏发生性关系的初中女生出生于2000年6月,刚过13岁生日。

52岁的张志宏是渭南市第四届人大代表,临渭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他在1992年8月创办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如今公司固定资产近亿元,拥有职工数百人。

事件引发微博上网友的热议。

_阿文_2012:忽悠老百姓做中国梦,当官的都在玩红楼梦!还扯什么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好公仆的犊子,TMD简直太虚伪了!

兔美美_:天朝真是一个奇葩的地方!!

rainyjay:法律明文规定和不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无论自愿与否即为强奸罪,这个所谓的嫖宿罪到底是砖家整出来羞辱宪法的,还是用来证明特权阶级是与众不同的!

苍蓝辉炎:嫖宿幼女就是绽放在我大天朝司法界的一朵奇葩,在国外一律都是强奸,而且在我大天朝是同样的行为官员是嫖宿幼女,普通人就是强奸,在量刑上轻重有着天壤之别,什么保护未成年人,在嫖宿幼女出现之后那简直就成浮云了。

淡之随之:竟然还有嫖宿这一说,幼女懂什么?倒是那些该死的官员在做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没有良知的媒体跟风而动,用嫖宿来报道。

赒恒:确实代表了我党的优良作风!

酒仙乔女:这禽兽真血不要脸。这代表谁推荐的?反正不是人民选的。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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