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权法被废 美共和党进退两难

【新唐人2013年6月27日讯】(新唐人记者天一综合报导)本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废除了1965年《投票权法》(The Voting Rights Act)的主干条款,使南方地区在修改当地投票法规前不再需要联邦政府点头。判决宣布后,美国媒体普遍认为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和其他四位大法官给了保守派人士一个很大的“好处”(Favor),因为这实现了他们多年的夙愿,推动投票法规已势在必行。

从司法理论的角度来看,最高法院在本次判决中绕开了《投票权法》涉及的宪法问题,转而选择废除与该法案执行地区有关的第四项条款。这表面上是给《投票权法》留下了一线生机,把重新划区的任务扔给国会,但鉴于目前国会的极度党派分裂,更新这项法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投票法案》其实已经名存实亡,不得不说是一个大好处。

但华盛顿真的是这样简单吗?如果是的,国会共和党员们又为何会全部对这次判决闭口不谈?——他们可以像民主党议员们一样感到耻辱或愤怒,或者像起诉方及其支持者一样欢欣鼓舞,然而这些都没有发生。

因为最高法院给他们出了一个很大的政治难题,让他们着实进退不能。

要了解共和党人们的处境,就要先考虑到《投票法案》存在的的意义和价值。这项法案诞生于美国民权运动时期,是保护少数族裔选民投票权利的基石。即使是在近半个世纪之后,《投票法案》也极受美国民众欢迎。2006年,国会参议院以98比0、众议院以390比33续签了这项法案,当时小布什总统也毫无保留地表示了支持。

因此,如果这次共和党议员们敢为《投票权法》被废除而欢呼,那么直接后果就是他们将疏远更多的少数族裔选民。参照2012年美国大选的结果,共和党真的是再也输不起拉丁裔选民和非裔选民了,否则他们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会被民主党踩在脚下,无法翻身。事实上,许多共和党政客和媒体评论员已经将“共和党退出历史舞台”时常挂在嘴边了。

另一方面,若站在少数族裔选民的立场,虽然《投票权法》被废除会使他们投票越来越艰难,但他们也正会因此越来越感到不满,反而激发更多少数族裔选民前往投票站。由于更多少数族裔选民就“等于”更多民主党选票,所以这显然不是共和党政客们想要看到的,而2014年中期选举正是这次最高法院判决的试金石。

那么如果共和党员们像在2012年大选后一样痛定思痛、开始向弱势群体示好呢?这看似是个最理性的选择,但也意味着共和党员们将陷入与移民改革完全相同的困境——反对移民改革会冷落拉丁裔选民,支持移民改革会冷落草根保守派支持者。很实际地说,无论怎么选都会输。在同一时刻,民主党人们却在隔岸观火。

2013年是美国政治很独特的一年,向来团结一心的共和党开始产生内部矛盾。无论是极右的茶党还是自由主义派,他们都在时刻挑战着以麦康奈尔(Mitch McConnell)和博纳(John Boehner)为首的共和党当权派(Republican Establishment)。无论是在财政悬崖谈判、枪支管制改革、移民改革还是对待斯诺登的问题中,这一趋势都已见端倪,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最近,博纳无力控制众议院,在农业法案(Farm Bill)失败中便可见一斑。据此来看,共和党们在《选举法案》这个烫手的问题上又该何去何从?

也许,共和党目前的沉默是最好的选择。但是他们又能沉默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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