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為薄案輕判造勢 被諷「欲減罪何患無功」

【新唐人2013年7月12日訊】(新唐人記者唐美華綜合報導)被指控涉及四個「特別」嚴重犯罪的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剛剛獲輕判免死,薄熙來案就傳來消息,中共通過海外中文媒體放風稱,薄熙來案將於七八月份在山東開庭。外界都在議論,認為劉志軍案的審判是薄熙來案的預演。香港媒體指出,給人民事業造成了重大損失的薄熙來,正式被檢控的竟可能只是受賄600萬元。如果消息屬實,不能不令人慨嘆:「欲減之罪,何患無功。」

劉志軍巨貪獲死緩

據檢方指控,劉志軍涉嫌收受11人賄賂共計6460.54萬元。起訴書中的扣押內容顯示,案發後,劉志軍受賄的贓款及其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被司法機關全力追繳,這其中僅房產就有374套,人民幣超過8億元。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判處劉志軍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於這個結果,網上譴罵聲一片,眾多網民表示早已預料,也有媒體預測劉志軍9年後就可以保外就醫。

大陸學者李承鵬微博上說,現在劉志軍死緩,果然。我們會心地笑了,大明免死金牌算個屁,不如一句「重大立功表現」。人們常爭論是否廢死刑,其實廢除死刑,還不如廢除死緩。

知名律師劉曉原向德國之聲表示,劉志軍案是個走過場的宣判,劉志軍本人也應該早就知道「免死」的結果。根據現有《刑法》和劉志軍的犯罪事實,劉志軍應該適用最高刑。

但由於劉志軍和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案一直是各界或者說是世界關注的焦點,因此,劉志軍的宣判結果很容易讓人聯想到薄熙來也不會死。

薄案開審或僅涉600餘萬受賄 不會死?

中共通過海外中文媒體放風稱,薄熙來案將於七八月份在山東開庭。

7月10日,法廣中文網報導說,獲悉薄熙來案將於七、八月份在山東開庭。報導稱,從接近該案信源處獲得的消息,薄熙來案目前確定的罪名主要是受賄罪,具體案情是大連富商徐明為薄熙來幼子薄瓜瓜在英美留學提供的各種費用開銷,摺合金額約為六、七百萬元。

報導還稱,薄熙來在谷開來謀殺英國海伍德案件偵辦過程中,可能因試圖協助掩蓋案情,而涉嫌「徇私枉法罪」、「包庇罪」或「濫用職權罪」。但報導隨後又指上述罪名也都有爭議。

因此,有海外評論稱,劉志軍被輕判,薄案事件牽連人復出,預示著薄熙來或被輕判,最後判決的決定主要顧及各方利益。

署名老蝸牛的評論文章說,在當前中國貪腐如此盛行的情況下,劉志軍如此巨貪都不足以判死刑,而是被送往具有「中國特色的高幹療養所」之稱的秦城監獄去安度晚年。試想劉志軍案是不是專程給薄熙來案熱場子的,不得而知,但劉志軍一個部級幹部尚且得到如此結果,何況薄熙來?估計薄熙來聽到劉志軍的判決后,可以安心了。

香港《蘋果日報》發表評論文章說,去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開除薄熙來黨籍時,曾公佈其六條罪狀:在王立軍事件和谷開來殺人案中濫用職權;收受巨額賄賂;家人利用其影響收受巨額財物;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用人失察;其他犯罪線索。這其中有道德、黨紀問題,有犯罪問題,但無論哪一條,但足以結束薄熙來的政治生命。

文章說,由於中共高層有「入常免罪、入局免死」的潛規則,即政治局常委可免於被追究刑責、政治局委員可免於死刑,身為太子黨、前政治局委員,薄熙來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極微,但如果只被控受賄600萬元,未免太過反高潮。

文章評論說,在左派看來,劉志軍推動鐵路建設有功,薄熙來推動唱紅打黑更是功不可沒。只是,輕判劉志軍、薄熙來,是對習李反貪、改革新政的打擊。劉薄庭上功成之日,就是習李新政破功之時。

在劉志軍案開審之初,多維名博牛淚曾列舉劉志軍必須去死的幾大理由:劉志軍不死,就對不起300萬中國鐵路職工,也對不起在幾場鐵路重特大事故中死去的冤魂;劉志軍不死,對中國國內的貪官們來說是個很壞的示範效應;劉志軍不死,對中國人民的反腐信心是個極大打擊,對中共正致力於打擊貪腐扭轉形象的努力來說,也是個極大諷刺。

因此,分析指,薄熙來被指控的罪名基本都被摘除,如果薄熙來被輕判,也讓民眾看到中共為保自身不受衝擊,犯下多重的罪行都可以消解。不過,「老虎」打到這等地步,中共也再也無法靠所謂的反腐欺騙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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