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中共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从“追逃”到“追钱”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8月27日讯】中共即将推出修订版“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首度将“居民个人”列为监管主体,明确包括居民个人在内的投资者申请对外投资核准、备案的程序。评论认为,过去个人对外投资和跨境腐败的钱,对中共而言都是失控的,现在就是要把境内流向境外的灰色地带的钱管起来。

中国“企业出海”在这几年形成热潮,过去中国对外投资法规主要针对企业主体,现在准备开始纳入居民个人了。

中共国家发改委8月21日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包括居民个人在内的投资者申请对外投资核准、备案的程序。另外,《反跨境腐败法》25日首度提交,这项法令将加强对涉贪资金流往海外的追查、取证及追赃,建立中国在反腐败追查上的涉外法律体系,也就是所谓的长臂管辖。

评论认为,在人民币承压、民间避险资金加速寻求海外配置的背景下,中共当局此时将“居民个人”纳入对外投资管理框架,背后涉及金融安全、地缘政治、监管漏洞与制度化转型等多重战略考量。

台湾国防安全研究院研究员沈明室:“中共这个时候把个人的境外投资纳入合规监管,其实并不是为了要全面围堵资金,而是为了要建立这种‘开大门、堵暗道’,就是杜绝那种地下或者非法管道的控制机制,把原来流向灰色地带的地下资金,导入官方可以控制的常规管道,防范资本外逃引发金融系统风险。”

个人境外投资大多透过“地下钱庄”、离岸公司架构、加密货币或外汇额度拆分等灰色区域进行。

中国资本市场资深人士徐真认为,个人对外投资和跨境腐败的钱,过去对中共而言都是失控的,现在就是要把境内流向境外的灰色地带的钱管起来。

中国资本市场资深人士徐真:“不仅要管人,还要管钱的流向,穿透白手套代理人和特别目的公司,也是中共实施长臂管辖的起点和法律依据,完善这个追缴工具箱,实现它放得出去,也能收得回来。不管是企业、个人还是贪腐的钱,只要是从中共出去的钱,它都要管起来。”

徐真表示,另一方面,也是防止因为地缘政治风险,引发欧美对中共红色资产的没收、冻结和扣押,毕竟肥水不落外人田。

徐真:“最终目的还是割韭菜,弥补财政赤字。手段上看,中共最终还是要完善长臂管辖的工具箱,做到收放自如。还有就是中共在个人对外投资方面,采取疏导而非一刀切的这种截断的方式,这样做带有一定的迷惑性和欺骗性,国内法授权,让跨境打击更有依据,完善长臂管辖的工具箱。”

分析指出,发改委核准只是第一步,后来的外汇局跟经办银行才有最终的资金放行决定权。汇出其实还要面临三个关卡。

沈明室:“ 第一个,资金来源的审查。第二个,就是窗口指导跟额度管控。就是不是你要领多少或者汇出多少,它其实有一定的管控。如果它觉得你额度太大,会用拖延、补充文件的方式,来拉长审批周期。另外就是用途,就是你要汇出去,你的用途是什么,它也会面临察查。如果它发觉你的资金变相流入海外股市、房市或私人账户,会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并强制要求结汇、资本回流。”

从“国务院 837 号令”到《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监管,再加上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反跨境腐败法》,标志着反腐与资金监管正全面从“追逃”转向“追钱”。

台湾国防安全研究院研究员沈明室表示,中共当局透过所谓新法,防堵中共高官利用家人的名义让资金外流。表面上看起来是具有合法性的方式,实质上是在控制整个资金的流向。

沈明室:“过去以抓人为主的这种边际效益已经递减了,所以现在重心在冻结海外资产,或者清查海外的空壳公司,还有连带追究协助洗钱的白手套跟海外关系人。当然就会有寒蝉效应蔓延的冲击,这会导致灰色地带的跨境资金中介集体退场,海外华人社群跟台商在中国境内进行资金往来的时候,会面临更严格的合规审查。”

外界关注,新法把过去被批评的施压手段转化为国内法授权以后,恐怕让中共的跨境打击更有依据。

编辑/黄亿美 采访/骆亚 后制/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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