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强制法轮功律师双备案 被指违法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8月24日讯】首先来关注中国的消息。为阻挠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公正辩护,中共要求律师在代理所谓“敏感”案件时需要“双备案”,甚至“多备案”。对此,有大陆律师表示,这百分之百违法。

今年5月,吉林省长春市退休小学教师、法轮功学员聂艳,出门讲真相时遭到派出所警察绑架。6月被非法批捕,关押在长春市看守所。目前,看守所不让律师会见聂艳,要求律师双备案

据明慧网报导,早在2018年之前,中共公、检、法、看守所就用双备案的形式为律师会见当事人、行使辩护权设置障碍,即要求律师须分别向律师所在地的司法局和迫害案所在地的司法局办理备案手续。

而去年5月,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法轮功学员刘长福,因张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不干胶遭到绑架。结果,他的律师被要求完成19项备案。

报导说,“多备案”的要求据说来自吉林省政法委的指令。

有大陆人权律师表示,备案要求是违法的,限制律师执业权是一种滥权行为。

大陆人权律师匿名:“所有备案要求,它都是违法的,因为律师权益在刑法上和相关律师法上都有明确规定,还有一些两高三部都规定过如何保障律师正常执业权。敏感案件他都现在要求备案,有些案件只要律师做无罪辩护他都要求备案,甚至明确要求律师不允许做无罪辩护等等,这些行为确实都是违背法治原则的,非法的限制律师执业权利的一种滥权的行为。”

大陆律师盛先生也表示,备案要求百分之百违法。

大陆律师盛先生:“百分之百违法的,这个就是自己内部规定嘛,怕你办一些敏感的案件。就像我律师事务所,假如有人去请我给人权犯、政治犯辩护,你看他就不让,说白了就是侵犯了律师的辩护权啊。它一党独裁嘛,人家是个组织,犯罪集团,你怎么搞得过他们?”

匿名人权律师感叹,在中共治下,律师这个行业,没法做。

大陆人权律师匿名:“要不你就冒着被吊照被抓的危险,要不你也不能发声,也不能按着自己对法律的理解正常的辩护,正常的代理,律师还有独立的辩护权了吗?没有了。”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陈洁、李珊珊、陈杰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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