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明星代言强调政治正确 中共续整治娱乐圈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10月31日讯】近年来风波不断的大陆娱乐圈面临新一轮整治。中共多部门10月31日联合发布文件,对大陆明星、艺人、网红的广告代言进行管控,其中包括不可以饰演党和国家领导人代言,不可使用发表过错误政治言论的明星,并且强调所谓的“政治正确”。

中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今天(31日)发文称,按照中宣部有关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网信办、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这份意见首先称,部分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违法代言、虚假代言”,甚至在代言活动中“宣扬错误观念”,“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

“指导意见”除了不得宣扬色情、暴力等内容外,重点强调政治上要所谓的“正确导向”。根据“指导意见”,明星在广告代言活动中应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发布“有损国家尊严或者利益”的言论;不得以饰演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革命领袖、英雄模范人物等形象或近似形象进行广告代言;不得宣扬其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言论和观念。

此外,明星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校外培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广告代言等。

与此相同,“指导意见”又对企业选用明星做广告作出要求。要求企业选用代言明星前,应当对明星从业情况、个人信用等充分了解,“自觉抵制选用违法失德明星作为广告代言人”等。

其中还包括,从事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从事其它教育、培训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专业人士或者受益人开展广告代言活动等。

此外,文件也提出针对“广告发布单位”加强监督,督促广告发布单位加强广告审查和内容管理,“坚决遏制违法失德明星广告代言行为”,“坚决纠正违反正确导向、借敏感话题炒作、庸俗低俗媚俗”等广告信息。

如果企业明知、应知明星发表过“错误政治言论”仍选用明星进行广告代言的,或被认定“妨碍社会安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则要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近年来频繁整顿大陆娱乐圈。除了逼迫影视名人必须为中共“唱赞歌”,进一步收紧言论管控和舆论导向的政治目的外,中共税务部门还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割韭菜”。

2018年,范冰冰被指私签“保秘合约”涉及逃税,不仅遭政府调查、被限制出境,还必须补税人民币8.8亿元震惊娱乐圈。中国大陆女星郑爽在去年因逃漏税被连补带罚2.99亿元并遭全面封杀。去年12月下旬,号称中国“直播一姐”的黄薇(网名:薇娅)因逃漏税,遭税务机构处以13.41亿人民币的天价罚款。今年3月,大陆知名影视男星邓伦被指逃税,遭勒令补税并罚款逾1亿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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