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3州总检察长提交意见书 支持法轮功申诉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6月25日讯】美国23州的总检察长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意见书(pdf)》,以支持法轮功学员提出的申诉。

据德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Ken Paxton)办公室周三(6月22日)发布的新闻稿,总检察长们呼吁,最高法院应推翻下级法院的判决。他们认为,该判决“在一个具有国家重要意义的问题上是错误的,而这正是我们宪法传统的核心”。

这起诉讼是由纽约法拉盛(Flushing)的13名居民在2015年提起的,法拉盛是一个华裔占多数的社区。他们对“全球华人反邪教联盟(CACWA)”提起诉讼,希望阻止该联盟的不法行为。居民们描述,该联盟在社区中针对他们进行了长达6年的殴打、骚扰和死亡威胁。

诉状中详细描述了约40起针对居民们的威胁或人身攻击事件,原因是他们参加了法轮功游行、分发有关法轮功的传单,或摆设了放置法轮功资料的摊位。在2011年7月的一次事件中,两名原告遭到了“全球华人反邪教联盟”主席李华红的攻击。随后,20到30名暴徒包围了这两名法轮功学员,其中一法轮功学员受困长达30分钟,直到警察到来,期间这群人不断大喊“杀了她”和“打死她”。

帕克斯顿说:“在这起案件中,一个源自中国被称为法轮功的宗教团体在美国本土遭到迫害和骚扰。”

“法轮功(修炼者)根据联邦法规提起诉讼,认为他们是威胁或暴力行为的受害者,(迫害他们的)目的是为了扼杀他们受《第一修正案》保障的宗教信仰自由。”德州总检察长补充说。

德州的第一自由研究所(First Liberty Institute)、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的法律和宗教教授约翰‧D‧伊纳祖(John D. Inazu)以及华府公益律师事务所“贝克特宗教自由基金会”(Becket Fund for Religious Liberty)也加入了总检察长们的行列。

法轮功是一种精神修炼,包括冥想练习和以“真、善、忍”为核心的道德理念,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中国广泛流行。1999年,中共政权将(法轮功的)这种广受欢迎视为一种威胁,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迫害法轮功及其修炼者。

此后,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修炼者被关押在中国各地的拘留所、监狱和劳教所,遭受酷刑、强迫劳动和活摘器官。

具有国家重要意义的问题

总检察长们在《法庭之友意见书》中表示,下级法院驳回此案的裁决“在一个具有国家重要意义的问题上是错误的,而这正是我们宪法传统的核心”,即宗教自由。

“美国对宗教自由的承诺‘至关重要’”,总检察长们说,“它构成了‘我们最珍视、最努力守护的宪法权利之一’。”

《自由进入诊所法》(Freedom of Access to Clinic Entrances Act)规定,任何人“通过武力、以武力相威胁或物理方式进行阻碍”,故意伤害、恐吓或干扰他人“在宗教礼拜场所”合法行使或寻求行使宗教自由,都属于联邦犯罪。

2018年5月10日纽约部分法轮功学员在联合广场集体炼功庆祝法轮大法日。(戴兵/大纪元)

但美国纽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将“宗教礼拜场所”一词狭义地解释为“主要”用于宗教礼拜活动的场所,从而拒绝为原告提供法律保护。

总检察长们说,这么做的同时,法院“不适当地缩小了一项旨在禁止美国许多宗教场所发生严重暴力行为的法规”。帕克斯顿表示,下级法院的裁决“使法轮功的宗教自由缺乏保护”。

“这些请愿人士正是人们期望通过这类法规能找到安全感的那种信仰者。由于修炼法轮功,使他们成为全世界遭受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限制的‘第三大群体’。”总检察长们在《法庭之友简报》中引用了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2022年4月的一份报告说。

根据记录法轮功受迫害情况的美国网站明慧网(Minghui.org)的数据,2021年中国发生了近6,000起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逮捕和10,527起骚扰事件。

“该团体源自中国,遭到敌视宗教多元化的中共政权的镇压”,总检察长们说,“许多法轮功学员因此逃到了美国。然而,即使来到这里,据请愿者所说,他们仍面临亲中共分子的迫害和虐待。”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的发言人张而平(Erping Zhang)说,中共认为它可以在美国践踏宗教自由“真是大错特错”。

“宗教自由是美国自由社会的根基,中共认为它可以通过其海外宗教迫害行动来践踏美国人的这一神圣权利”,他告诉大纪元记者,“然而,它真是大错特错。”

“在全美23位总检察长的支持下,我们相信美国的法律体系最终会伸张正义,保护美国的根本利益。”张而平补充说。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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