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唐山打人主嫌重伤 受害人发声:险被活埋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6月16日讯】唐山打人案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后,其中两名主要嫌犯陈继志和刘涛,被揭多年前曾殴打重伤他人而“刑拘在逃”。日前该案的受害人向媒体披露,当初自己被刘涛等人打伤后,被关在汽车后备箱中一整晚,被运到很远的野外,险些被活埋

唐山打人事件继续发酵,有媒体发现,主嫌犯陈继志曾卷入2015年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并在相关案件的裁定书中被标注为“刑拘在逃”,社会舆论强烈质疑陈继志在唐山烧烤店嚣张打人时,是否仍是一名刑案在身的逃犯?

本周二(14日)下午,针对上述问题,中国大陆媒体“海报新闻”的记者向负责调查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的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提出质询时,该分局的刑警值班室工作人员称,目前该局针对此案成立了专案组,案情正在调查当中。至于陈继志“刑拘在逃”的情况,该刑警表示“不清楚”。

2015年发生的那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商惠凯,在14日下午向“海报新闻”讲述了当年自己的遭遇。

商惠凯说,2015 年 12 月 12 日下午,自己在闻新园小区被刘涛等 4 个人围殴,然后又被他们拉到东郊外的一个院子里继续殴打,而那个院子正是陈继志所有,当时陈继志在院子里也参与了对自己的殴打。整个过程持续了约 1 个小时,期间刘涛拿出一把巨大的锁使劲砸他,导致他血流如注,中间好几次昏厥过去。

商惠凯说,后来陈继志等人可能心虚,将自己带到当地一家医院,找了熟人对他的伤口进行了简单缝合。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

从医院出来后,商惠凯就被陈继志等人扔进了汽车的后备箱中。之后那辆车便一直开,直到第二天中午车停下来后,几个人把商惠凯从后备箱中拉出来,准备挖一个坑把他活埋。幸而车匙被丢在车上,尚有意识的商惠凯就趁那些人不注意钻入车中,先把车的门窗锁上,然后驾车逃走,到派出所报了案。

商惠凯还提到,此案发生于 2015 年,但直到 3 年过后(即 2018 年),殴打他的几个人中只有刘涛一人落网被判刑,他觉得事有蹊跷。而且2019年刘涛被判刑后,陈继志曾出现,以给他50万元人民币补偿为诱饵,“哄骗”他签下谅解书,但陈并未兑现承诺,此后他就再也没见过陈继志。

直到此次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后,商惠凯才从网上曝光的视频中看到了陈继志在打人。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文件显示: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发出(2018)冀 0203 刑初 286 号《刘涛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中陈述:2015年12月12日18时许,在唐山市路北区闻新园小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以追讨索要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殴打被害人,“被告人刘某使用方向盘锁对被害人商某的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致使其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告人刘涛等人将其强行带上黑色帕萨特离开,将被害人商某带到陈继志(刑拘在逃)位于开平东外环的厂房大院内。”

而2019年发布的(2019)冀 02 刑终 216 号《刘涛故意伤害罪二审刑事裁定书》中的案情陈述,也将陈继志标注为 “刑拘在逃”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据公开的资讯,所谓“刑拘在逃”是指公安机关经查证针对犯罪嫌疑人所犯有的罪行已经下达《刑事拘留证》,但犯罪嫌疑人为逃避刑事责任而潜逃,公安机关对于这种人员进行网上追逃。

商惠凯被打一案最终以刘涛被判处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结案,罪名是故意伤害罪。但其他参与殴打的人员(包括陈继志)是否受到了处罚则不明。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输入关键“陈继志”以及“唐山”进行搜索,可以发现自2019年3月11日刘涛案终审判决后,并不存在对陈继志的刑事诉讼。

(记者黎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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