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视频】中共要在港绑票 港人上街抗议

【新唐人2019年04月29日讯】2019年4月28号,香港人走上街头要求特区政府撤回《逃犯条例》草案,大家认为这个条例将会把嫌疑人送到中共大陆审判。香港警方数据说,游行最高峰时段路上有22,800人,组织者民阵说有13万人游行。人数什么的都不说了,但这已经是香港人这个月第二次上街反《逃犯条例》,共产党干这个事情是多遭人恨,天都热了,大家也要上第二次了。大家第一次上街抗议,中共不当回事,这第二次游行人数已经创下了2014年“黄色雨伞”运动游行的高度。

香港保安局今年2月推动修订《逃犯条例》的理由是引渡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为理由。这个案件是2018年2月陈同佳与女友去台湾游玩的时候,疑似谋杀女友,陈同佳返回香港之后被捕。由于案件发生在台湾,按照香港法律陈同佳必须在台湾接受与谋杀有关的指控,但是香港与台湾没有引渡协议,这个事情只能作罢。

如果香港只是与台湾缔结引渡条约,香港人不会有任何意见,但是保安局夹带私货,把中共大陆给捎带手给算在《逃犯条例》的草案之中了,这一下香港人不淡定,大家不得不上街。

这个不同是显而易见的,看咱们微视频的朋友都知道中共的《宪法》1毛2一斤,这个意思就是说中共的法律跟废纸一样。这个世界上但凡理智清醒一点的人都知道,中共抓的好人比它抓的坏人都多,中共政法委主席台上做普法教育的全是罪犯,那是个颠倒的世界。香港人担心的是中共利用新的《逃犯条例》迫害香港人。

咱们说这段重点说是特区政府里面的地下党理智不清醒,应该考虑找精神科医生了。你们要是想帮中共绑架香港的百姓,不要用台湾的案例。“大逃港”是从大陆逃到香港,没有台湾人呀,你们能把自己的长者都给送回大陆吗?相信我,你们需要精神病医生。

大陆五毛们说没有犯事就不怕引渡协议。举个例子,1967年被称为“中国小提琴第一人”的马思聪用5万港币的代价偷渡到香港,在美领馆的帮助飞到美国避难。按照新的《逃犯条例》,马思聪应该被送往大陆,因为他的罪名是“叛国投敌”。但是1985年中共给他平反了。咱们不需要解释马思聪应不应该被引渡,你就给咱们解释一下,马思聪犯没犯事?解释不清了吧,说明你们说的就是谬论,原因就是中共的法律1毛2一斤。

有人说上街没有用,这个说法也是错误的,为什么香港地下党要推《逃犯条例》呢?因为中共在香港推行23条立法失败了,为什么失败呢?因为当年50万人上街游行,直接把地下党给吓怕了。如果23条立法成功,中共还要什么《逃犯条例》呀,直接在香港公开绑架了,《逃犯条例》不过是间接绑架而已。香港人的勇气给自己争取了生存的空间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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