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首获死刑 习近平“杀鸡骇猴”?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3月29日讯】山西吕梁原副市长张中生28日一审以受贿罪被判死刑,成为中共十八大以来首个被判死刑的贪官。有法学专家指,如果终审维持原判,张中生“人头落地”,那就意味着习近平在释放一个信号,当局未来对贪腐的惩治力度不会放宽。

有“吕梁教父”之称的山西吕梁前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3月28日一审被判死刑,量刑引发社会关注。

英媒BBC引述北京汉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庆方的话说,这个判决“超出预料”。如果案件维持原判,张中生被送上刑场,那就意味着中央对贪污贿赂犯罪传达明确的信号,“一种政治宣示,意在表明中央对腐败的惩治力度不会放宽。”

另外,有网民认为该案“大快人心”的同时,也引发一些疑问,很多涉贪案件数额上亿,都没判死刑,为什么该案这么判?

判案法院回应,根据2015年刑法,贪腐案量刑不再单纯“计赃论罚”,而是以“数额+情节”为量刑标准,张中生案有“特别严重情节”,所以被判死刑。

山西吕梁被称作特困地区,去年,中共官媒新华社对习近平在吕梁地区视察的报导中,形容那里“山大沟深,土地贫瘠,生存环境恶劣”。

66岁的山西人张中生在吕梁当了9年副市长,他的涉案金额10.4亿人民币。不少网友震惊,在吕梁那么穷的地方,“他居然能贪这么多”,“吕梁的钱都到他家了”。而法院的通报也很说明问题,认为他“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

此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厅长赵黎平就被判处死刑,成为十八大以来,首个被执行死刑的“大老虎”。但赵黎平是因受贿、故意杀人等数罪并罚,被判死刑。而张中生则是因受贿罪被判死刑的第一人。

有评论认为,该案在中共两会后宣判,不排除习近平“杀鸡骇猴”,以严刑震慑中共贪腐官员。另外,在张中生被判死刑的同一天,安邦集团董事长吴小晖涉嫌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也在上海一中院开庭审理。

起诉书显示,吴小晖被指控集资诈骗罪金额高达652.48亿元人民币。当局将对吴小晖做出何种程度的判罚,有待关注。

(记者罗婷婷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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