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16年前的长春3.05插播壮举

【新唐人2018年03月06日讯】中共江泽民集团1999年镇压法轮功以来,在铺天盖地的洗脑宣传中,尤其2001年1月底中共导演的那场天安门自焚,欺骗了无数的中国人,很多民众因此对法轮功产生仇视或恐惧心理。在这种情况下,长春法轮功学员决定透过电视插播传递真相,不少人也因此付出了生命。今天就让我们回顾16年前的这场壮举。

2002年3月5号晚上8点,吉林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8个频道,同时播出了法轮功真相电视片《法轮大法洪传世界》,以及《是自焚还是骗局》,时间长达4、50分钟。长春市约10万名观众收看了电视片,很多百姓由此明白了法轮功被中共造谣迫害和洪传世界的真相,一时间轰动全城。这就是震惊中外的3.05长春电视插播事件。

长春法轮功学员魏利生:“3月6号的早晨我的老板看到我说,哇,法轮功,他上市场买菜,他当时说,唉呀,法轮功真厉害,那些老百姓都评论哪,说天安门自焚,电视上报导说,那是共产党栽赃陷害法轮功演的一出戏,法轮功洪扬世界,还有就是说,法轮功的美好在全世界,有的老百姓说,法轮功是不是平反了?”

然而,当整个长春沉浸在震惊和喜悦中,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对这场插播下达了杀无赦密令,从插播第2天起不到20天,仅长春地区就有500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在大抓捕中,至少7名学员被打死,另有15人遭到重判,其中梁振兴、刘成军、雷明、侯明凯、刘海波等人被折磨致死。

据报导,除了长春外,辽宁、甘肃、河北、天津、黑龙江、北京、贵州、山东、青海、四川等地的法轮功修炼者,也曾选择打破封锁,插播真相,而参与插播的学员都遭受了迫害,甚至付出生命。

前福建宁德市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李建峰指出,普世价值最重要的一条是有言论自由,只要这个言论不伤害社会或个人,就受自然法和普世价值的保护。

前福建宁德市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李建峰:“长春的法轮功学员在两会期间插播了反映法轮功真相以及被迫害真相的视频,恰恰正是言论自由的一种体现,从自然法的角度以及绝大多数国家的依法的价值上考量,我们认为他们的做法是合法的,不仅仅是合法,而且他们的人格体现了勇敢的精神。”

陕西民众李女士:“他们肯定是知道,如果这样做,会对他们有生命的威胁,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但是他们宁愿冒着这样的危险去做,让老百姓去看到真相,真的是非常的了不起。”

陕西民众李女士表示,自焚伪案发生当时,她就看到了问题,对官方的说法产生了疑问。

李女士:“为什么要去自焚,而且为什么要跑到天安门去自焚,这个问题我一直有着怀疑,然后就说人家是邪教什么的,你说人家谁好谁不好,你总要让人家也有一个说辞,没有,只有官方的说法,这时候就怀疑,但是也没有证据,那官方说啥就是啥嘛,老百姓一贯的思维。”

李女士透露,10几年前,她在一个访民家透过翻墙软件,终于看到了自焚真相。

李女士:“他们家电脑上有翻墙软件,无意中就看到视频了,人家分析的很清楚嘛,怎么样、怎么样的,我一看,我说,果然是造假的东西,如果我没有看到那个视频,我可能还要相信他们所宣传的。”

现在大陆网民所熟知的破网软件,创意其实正是来源于长春3.05插播,美国记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曾这样写道:“全球互联网自由联盟(GIFC),这个主要由海外修炼法轮功的电脑工程师组成的群体,近年来开发出自由门、无界浏览等突破网路封锁的软件,帮助数以百万计的中国大陆民众绕过中共设立的防火墙,获得自由世界的资讯……所有这一切都是从长春这个城市开始,开始于一个叫梁振兴的人。”

采访/易如 编辑/陈洁 后制/李沛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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