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制宪思想记录之十三:养老机制

二十一、未来国家将同样致力于培植、建立起对老人保护的机制和社会氛围。这不仅需要硬环境的机制建设,更要有长期的养老观念意识的转变、生长。

现代人社会运作节奏结构性增速已是不为人意志转移的实在现实,文明发展伴生了不可改变的生存压力。传统的子女们亲力亲为地赡养老人的能力或条件已不可避免地削弱,而现代社会养老及福利保障机制的发展,结构性地弥补了这种缺陷,但只能是从技术机制上的弥补。中国积久了的老人对子女几不可分离的亲情观念,又使这一现代机制价值发挥受到强大的阻滞,但在任何社会事务面前,人的能动性优势具有强大的价值潜力。

未来政府、社会及有志于为养老事务服务的个人,应当在中国人这种亲情理念及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改变前,创制出一种或相对适合于这种观念之下的社区养老模式,以最大限度地消解中国社会的养老问题。

老人的生活质量,是一个社会尊严及道义指标的晴雨表,更是我们每个子女道义、人伦及精神品质经营的重要所在。看看我们今天中国社会里老人们的不幸处境,正于显明了的社会伦理塌陷及道德沦丧现状相匹配。

我这两年被软禁村里,耳闻目睹了太多的关于老人不幸境遇的悲惨事例,常使人哀伤不已却无能为力。村里唯一迄今活了96岁的老人,8月17日离开了这晚年使她痛苦不已的世界。老人去年病痛之际我设法想去看看她而未遂(因她住外村)。老人的两个混账儿子不接纳老人,她毫无尊严地在几个女儿家里按月轮流辗转。

在我的家乡,养儿防老的观念深入人骨髓,再糟糕、再不尊严,到头来也得在儿子家里养老。这里很少有人知道尊严的意义,却把面子看作是至上的存在。不能在儿子家里养老是使老人们精神痛苦不尽的极失面子的事。

大哥家就住着一位78岁而为他儿子弃养的老岳父。在他那里我看到了被儿子弃养后他心理上、精神感受上永不可弥复的大痛。他就是上面言及那位96岁亡故老人的亲弟弟。据他讲,他的这位姐姐去世前一个月病痛难耐,哀求她的二儿子给找个医生挂瓶液体,这二儿子当面瞪着眼睛喝斥道:“行啦,你该走了(指死亡),你都96岁了。”

她这二儿子是我同龄人,从小一起玩大。但他已变得目光如鼠、六亲不认,对人无有一丝同情心或竟根本已无了一丝人性。而这样的人在中国社会颇普遍,构成这个社会继续无底线沦丧的原因和结果。看看每天网络上子女血腥暴虐乃至弑夺老人生命的事例多到怎样使人窒息的程度。有强制给母亲灌食水银液的,有用烧红的络铁将母亲双乳给烫平的⋯⋯常看得使人怒发冲冠而终于归于无可奈何。

中国必须改变。中国子女们必须肩起人当有的责任,保护我们的父母——之也关乎着我们人类的声誉。我在这里农村看到一种极普遍的现实,这是我不止一次与当地人感慨过的:子女们根本不把父母的生存状况视作是各自尊严的一部分,这很可怕。

上个月我去看了两位老人,是下雨天避开监控偷着去的,老两口住在过去的牛圈里,四个儿女在外都还过得可以,可这可以的也仅止于他们自己。我只有能给老人掏出一百元钱的能力,但临离开时老人的一句话至今刺痛着我的感情:他说他们今年到现在,还没能吃上一口肉,这是我们的痛,是我们社会病着的实证。我已与四弟约好了天冷了给他们送些羊肉去,但这种“解决”太偶然了。当一个社会,人们不再在乎另一些生活不如意者的感受或处境——这些人甚至是自己老去的父母时,这个社会的一切美好都会是虚假的、有缺陷的。

我记录下这些感情经历是想时时提醒自己,这个社会在未来有着许多不得忽视的建立,这种建立是我们生命质量的一部分,我们只有注意到它们,才有可能为改变提供契机。

我在宪法起草时常有一个概念萦怀即是民情问题。中国民情的变好需要未来政府做许多具体的事,其本身就包括着全社会养老机制的终于建立乃至臻于成熟和完善。政府是无处不在的榜样——不论好或是坏的方面。

未来有心献身于实现改变中国民情的人们,或以政府长官或其他公职人员身份,或可致力于社会慈善事业、社会福利事业,代表政府或与政府合力去解决或建立解决全社会养老问题的机制,创制并保障每个老人都能尊严地享受自己的晚年生活。

相关链接: 附:高智晟《中华联邦共和国宪法》草案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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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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