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慎坤:海外追逃追赃取得什么成果

2016年11月16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浙江省追逃办密切协作,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这是第37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杨秀珠曾任温州市副市长、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等职,团涉嫌贪污犯罪,被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这些年,杨秀珠先后在香港、新加坡、法国、荷兰、意大利躲避追逃。其间,还向法国、荷兰申请政治“避难”,在申请被有关国家驳回后,杨秀珠于2014年5月逃往美国,并再次提出“避难”请求。

在此期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和中央追逃办统筹力量,利用外交、司法、执法、反洗钱和反腐败等多种合作渠道,持续对杨秀珠保持高压态势,并劝其投案自首,争取得到宽大处理。杨秀珠由最初“死也要死在美国”,到“有回国念头”,直至最终主动撤销“避难”申请,作出回国投案自首的决定,看似自愿实为走投无路,年迈多病的杨秀珠实在跑不动了。

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的近三年追赃追逃成果显示:截至今年9月,追逃2210人,追赃79.94亿元;20个省份均有“百名红通”人员落网。这样的成果,看似辉煌,但实际上,根本不值得吹嘘。追逃2210人,追赃79.94亿元!人均追回的赃款还不到50万美元,这点钱,最多只能在二线城市买个小户型的房子,和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曾经拥有的374套房子来比,根本不值一提。

是这些外逃贪官贪得太少,还是转出去的赃款追不回来?如果一个贪官只转出去50万美元,绝对不会外逃!而要把这些外逃贪官连同转移出去的赃款全部追回来,现在看来,还任重道远。

由于追逃涉及到复杂而又漫长的司法程序,中国缉拿外逃贪官面临着诸多困难,特别是从外逃腐败分子最多的美国本土辑拿贪官更是难度极大,美国司法体系独立运行数百年,不是美国总统或参众两院一两句话或一个决议就能改变,再说中国与世界上大多数西方国家都没有签订符合国际规范的引渡协议,真正把外逃贪官和赃款同时追回来绝非易事。

十八大以来,中国有近二百位省部级高官和将领因贪腐问题而落马,被查处的厅局级官员和县处级官员更是数不胜数,这些官员都有许多相似之处,几乎都是从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熏陶又被组织精心挑选培养成长,在位掌权时,几乎都在不择手段疯狂敛财,几乎都把巨额财富和妻儿亲属转移到了腐朽的资本主义老巢。

从已经曝光的案例来看,腐败分子敛财的手段千奇百怪,攫取的财富超出世人的想像,也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贪腐的王朝!腐败分子掠夺敛财数千万、数亿、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绝不是谣传,更不是杜撰!

如今,外逃腐败分子早己散布在世界各地,究竟有多少迄今还是一个谜。

早在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发布公告称: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公安部2004年的统计资料表明,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有500多人,涉案金额逾700亿元;而审计署发布的消息称,截至2006年5月,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有800人左右,直接涉案金额700多亿元人民币。

2010年1月8日,时任中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通报消息:近30年有4000官员外逃,人均卷走1亿人民币。

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秘书长严立新认为,虽然有很多外逃贪官的数据,但没有统一的版本,严立新认为外逃贪官卷走的资金估计达到万亿元人民币。

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贪报告》中引用有关部门的统计称,1988年-2002年的15年间,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年均127.57亿美元。如果按照当时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那么外逃贪官卷走的资金早就超过了1.5万亿元人民币。

一直关注反腐的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保守估计外逃贪官上万人,携带资金出境不少于1万亿元。“按照人均1亿元人民币来估算。要在国外过上比国内更好的生活,必须有雄厚的‘黑金’做保障,达不到这个数额级别,腐败分子不会选择出去。现实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点。不少腐败分子往往一人就卷走数十亿巨款,规模相当惊人!”

外逃腐败分子往往与资产转移相结合,并且是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最后一个环节,许多外逃腐败分子在出逃前往往已是“裸官”。外逃腐败分子与移居海外的配偶和子女里应外合,将贪污受贿的大量财产转移到了国外,一旦势头不对就抽身外逃。

正如中纪委一篇文章所言:有的腐败分子先做“裸官”,把家属子女和财产转移到国外,一有风吹草动,就脚底抹油、逃之夭夭。有的逃到国外,开豪车、住豪宅,挥金如土、纸醉金迷,过起奢靡生活,一些富人区成了他们的聚居区。有的跑出去还不甘寂寞,当上侨领,掺和当地政治。有人外逃后,摇身一变,“衣锦还乡”,还以外商身份回国搞投资。

外逃腐败分子能否缉拿回来是一个涉及民心向背的问题,腐败分子偷走了国家和人民的钱财,人民群众早己痛恨至极。不将他们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党纪国法不容,人民也决不会答应。但中国当前和未来更重要的任务,是建立健全预防腐败制约权力的体制,对造成腐败的原因不能再熟视无睹听之任之。

美国作家梅斯奎塔对腐败问题有过精辟的论断:当一个体制是围绕腐败而建立的,任何重要人物无论是领导人还是支持者,都会被腐败所污染。他们如果从不曾把手伸进钱箱,就根本不可能有今天的地位。提高法律惩处力度无非是使领导人又多了一项惩戒他人的工具,对付腐败的最佳方式就是改变深层诱因。

如何改变贪腐现状,才是当今政坛面对的重大挑战,除了海外追逃追赃国内高压反腐,当务之急要抓紧制度建设,尤其是民主法制建设,依靠公民监督、舆论监督、制度监督,才能正本清源遏制腐败。

──转自《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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