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省委副秘书长刘小华离奇“上吊”身亡

【新唐人2016年06月13日讯】(新唐人记者蓝铭浩综合报导)近日,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原湛江市委书记刘小华在家中离奇“上吊”身亡。官方尚未通报其死亡原因,不过有传闻称,刘小华涉及向广东省前政协主席朱明国买官,因而被中纪委调查。

据大陆媒体报导,6月12日下午4时许,刘小华被发现在其位于广州家中的书房内,以布条当绳在书房上吊,120赶到现场后,证实刘已气绝身亡。

刘小华今年57岁,2016年3月底在湛江市委书记任上突然被免职,而转任广东省委副秘书长一职,但未获官方通报。

刘小华从上任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到“上吊”身亡,不足3个月的时间,引来外界猜测。

有海外媒体披露,刘小华涉及广东省前政协主席朱明国一案。刘因涉嫌向朱明国买官,被纪检部门调查。

早在2014年,朱明国被中纪委带走后不久,便传出刘小华被当局问话的消息。今年3月,刘小华被免去湛江市委书记后,关于刘小华被中纪委调查的传闻更再度盛起。

今年5月25日,朱明国涉贪案开审,其被指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亿余元,另有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不过,对于刘小华因卖官被查而“上吊”的说法,外界也有声音质疑可能并不止于此。因为在中共官场的生态环境下,买官并非重刑罪名,其自杀或许另有原因。

公开资料显示,刘小华是广东梅州市下辖的兴宁市人,1982大学年毕业后即进入广东省委调查部,此后一直在国安系统工作。

1990年,刘小华调至广东省委办公厅,一路升任至综合督察处处长。2002年,刘小华出任河源市委常委分管政法工作,随后任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

2011年,刘小华调至湛江出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湛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等职务,直至2016年3月。

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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