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求助!

当您看到此信时,烦请您善心的帮助将此信转交给尊敬的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盼望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下我的冤情。

真实情况:

一、我是肢体残疾人张志民(有残疾证①),电话13831566083。。我母亲于唐山大地震身亡,父亲张洪珍找了继母包兰英,为照顾我残疾人,我到了娶妻年龄,父亲、继母答应我,将河西里(70#)小区34楼3门401室(57平米)及402室(25平米)房产赠给我,作婚房财产(我购买了这两套房屋产权)。为此,我与现在妻子结婚(无职业、监护人),婚后生有一子。

二、2011年4月,杨立哲(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钓鱼台办事处书记、拆迁指挥长)派人动员我们家拆迁,暗地里(没有让我知道)和我继母在2011年4月12日,将34楼3门401室及402室全部签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用货币补偿。房款钱没有被我继母完全拿走时,事情被我发现了,我妻子也发现了此事,还和我离了婚。于是,我立刻向拆迁指挥部相关部门举报并备案;拆迁指挥部腾空组组长何霞对34楼3门401室及402室作了备案纪录。我又急忙找杨立哲理论,杨立哲无奈之下,派马义敏、李冬梅、王建平等拆迁工作人员前去我们家制止、调解,在工作人员和我们家人(父亲、继母、我)都在场的情况下,由王建平亲笔填写,我父亲亲笔签名并按手印,于2011年4月22日共签了专用《授权委托书②》,用作我张志民领取34楼3门401室拆迁补偿款时使用,402室(拆迁指挥部作价)我们兄妹三人平分。同时,还劝说我和妻子复婚,让我妻子继续履行监护人义务。

但是,马上我前去指挥部领取34楼3门401室房产补偿款时发现,杨立哲等人暗地串通我继母,把34楼3门401室房产拆迁补偿款给我继母取走,至今去向不明。随后对我实施威逼诱骗。

杨立哲等人的所作所为,不仅违背了他们做人的诚信、良心、也违反了《唐山市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西里(70#)小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③》第十之(七)项的规定:征收有纠纷的房屋,由征收人委托公证机构将房地产有关事宜作证据保全,补偿费作公证提存,先行征收,待纠纷解决后发放。

三、此后,杨立哲要拆我家(5楼2门302室——我和妻子婚后借款购置的房产)楼房,我提出要求:要求杨立哲要遵守法律法规。对此,杨立哲再用哄骗方法(明帮、暗拖)不成,又派人将我的5楼2门302室房子暴力强拆(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四、由于我没有拿到我父亲赠我的34楼3门401室房产拆迁补偿款,又强拆我5楼2门302室房子。我现在无家可归,我妻子又被这事折磨成病患,无能力照顾我了,我身边连监护人都没有了,我无法生活和生存。(现在办事处张永安付书记主操纵威胁我、并已实施迫害、陷害、非法拘禁等,造成了严重后果)。至今无果。

附件:①残疾人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③唐山市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西里(70#)小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4)当事人证言,录音像、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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