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卫生局副局长情妇 行贿多名官员528万元

【新唐人2014年12月10日讯】(新唐人记者唐美华综合报导)上周三(12月3日),广州卫生局副局长邱春雷涉嫌受贿415万元一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其情妇曹淑君行贿案,近日也在广州中院二审。一审被荔湾区法院认定曹淑君行贿多人共计528万元人民币,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大陆媒体12月10日报导,根据邱春雷在法庭上的讲述,他认识曹淑君是在2005年,后来两人迅速发展成了“情侣关系”。曹淑君利用邱春雷认识了花都、从化、增城等多个区卫生局的局长,镇卫生院的院长等人。

荔湾区法院一审查明,在2004年至2013年间,曹淑君先后挂靠长沙市和广州市多家公司进行医疗设备的销售。在广州的多次医疗设备招投标过程中,曹淑君多次行贿,提前获取招投标内部信息,最终中标获取丰厚的利益。

在邱春雷一案中,庭审证据显示曹淑君的公司一共获利4500多万元人民币。而曹淑君与情夫邱春雷之间也曾达成“四六开”的利润分成约定。

检方指控曹淑君向情夫、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行贿了人民币410万元,向花都区卫生局原局长朱启军行贿了人民币45万元,向广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所原所长陈勇行贿了人民币41万元。除此之外,曹淑君还多次通过亲戚兼手下的王斌,向从化良口医院原院长陈明行贿人民币20万元,向花都区卫生局原办公室主任朱志宁贿送了人民币12万元。

荔湾区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对曹淑君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曹淑君在一审和二审上诉中否认了在侦查阶段的部分供述,表示没有向邱春雷等多人行贿。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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