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法院:俄须赔尤科斯原股东500亿

【新唐人2014年07月28日讯】荷兰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周一裁决俄罗斯政府必须向尤科斯石油公司原股东支付516亿美元赔偿。法院认为,俄罗斯总统蒲亭操纵司法,让尤科斯破产。

这是尤科斯案首次得到独立法院调查。索赔诉讼由总部位于直布罗陀的GML集团于2010年提出。

该集团拥有尤科斯60%股权,声称遭莫斯科没收的资产总额超过1千亿美元,包括为支付前尤科斯雇员养老金设立的基金,但承认不可能得到全额赔偿。

GML集团总裁奥斯伯恩表示,即使莫斯科不承认判决结果,相关判决仍可得到执行,因为可引用俄罗斯签署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没收政府在其他国家的资产加以拍卖。

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称,莫斯科将对裁决提出上诉。

尤科斯曾是俄罗斯最大的石油公司,2004年被控拖欠数百亿美元税款,主要资产被出售给几家国有企业。该公司首席执行长兼主要股东霍多尔科夫斯基2005年因欺诈和逃税等罪名,被判入狱10年。

外界普遍认为,这些指控出于政治目的。

霍多尔科夫斯基去年12月获俄罗斯总统蒲亭赦免后出狱,此后定居瑞士。他的商业伙伴列别杰夫也在今年索契冬奥会前提前获释。

由于宣布放弃法律追诉,霍多尔科夫斯基将不会从本次判决中受益。他对判决结果表示欢迎,但指出赔款将由俄罗斯国家财政支付,而非“与权力勾结的黑帮和蒲亭的寡头们”,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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