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解读加国新公民法

罗弼时律师介绍了2008年空中飞人香港移民Tim Wong就入籍上诉的案例,法官判第一位公民法官判断错误,批准另一名法官重审。

该案例说明,公民法如何定义”居住“residence的概念,罗律师说,数千公民法案例绝大多数都不认为”"亲身住在加拿大"才是”居住“,而是生活的中心是否在加拿大。

资深公民法律师 罗弼时:居住的意义 就像个人税法定义的一样,个人税法定义税务公民,不以在加国多少天来核准,而是看你的家在哪里 你通常住在哪里。

对于新法规定,六年在加国亲身住满(phisically present)四年才能提出入籍申请的条款,还包含“并且他们至少在这四年里每年住满183天”,对此罗律师解读为,六年里只需要在加国境内住两年。

罗律师说,依照判例法,新法下只要能证明生活的中心在加拿大仍可以申请入籍。

资深公民法律师 罗弼时:包括你在国外工作以供养家庭,父母生病了你需要回国照顾,或你获得哈佛大学的奖学金。

入籍申请如果被拒,旧法下可上诉程序简单,新法就需要司法复核,程序冗长且复杂。

目前入籍等候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称,新法实施后可减少积压,提高审核效率。

不过罗律师说,现时积压高达32万,他不认为2016年前移民部能处理完八成的积压案。

因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对于华人来说,入加籍意味着放弃中国籍,有业内人士分析,很多华人会因为新法太严苛而放弃成为加国公民。

移民顾问 黄汉豪: 那为什么我要住这么长时间,我要做这么多工作,还要等这么长时间,还有我语言关要通过,才能拿到加拿大籍的话,对于华人来说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

移民部长亚历山大多次强调,实施新法是为了打击欺诈和减少积压,罗律师就表示,公民法从来都是以鼓励和方便移民入籍为目的,新法有违其初衷。近日加拿大和国际上多个人权组织就宣布,因新法违反人权宪章,准备将移民部告上法庭。

新唐人记者朱峰多伦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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