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收贿 叶世文当庭: 开口要2600万元

【新唐人2014年6月11日讯】桃园八德合宜住宅弊案,北检本周连日展开密集提讯,今(11)日再度提讯前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据了解,他松口坦承向远雄集团索贿新台币2600万元。

在此之前,本案在押被告之中,疑有意转为污点证人的白手套蔡仁惠已供出实情,赵藤雄、魏春雄的委任律师则表达会全力配合检方调查。

昨日,在提讯叶世文逾1小时后,据北检发言人黄谋信证实,叶世文一改过去矢口否认,辩称“1600万元是借贷”,转变为松口坦承部分犯罪事实。

叶世文当庭坦承 开口要2600万元

检方认为叶世文还有很多事没交待清楚,如他分别向兴富发、甲山林建设购买豪宅,登记在女密友陈丽玲及儿子名下,疑涉购屋洗钱部分,因此今天上午再次提讯叶厘清案情。

据悉,叶世文当庭坦承,由于远雄对八德合宜住宅标案展现高度兴趣,他于是开口要2600万元,赵藤雄点头答应付钱。他事后透过白手套蔡仁惠收到来自赵藤雄的1600万元,后续款项还未到手,就被逮到了。

不过,叶世文辩称,桃园八德合宜住宅评选结果采共识决,他是评选委员之一,过程没有违背法令。叶世文仅承认不违背职务收贿罪,意图全案能在八德合宜宅案“止血”。检察官开庭至近中午结束。

依贪污治罪条例规定,违背职务收贿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相较之下,不违背职务收贿则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购屋洗钱 尚待厘清

办案人员在上周清查扣案的相关卷证资料、掌握相关涉案人员的犯罪事证后,检方认为,八德合宜宅的犯罪事证,早就在掌握中。

检方认为,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副总魏春雄、桃园县前副县长叶世文、白手套蔡仁惠,相继坦承行贿事实,但仍认为不算认罪,尤其在叶以低价向建商购买新庄、汐止等地的豪宅、林口A7合宜宅的部分,是否涉及购屋洗钱,仍尚待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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