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收賄 葉世文當庭: 開口要2600萬元

【新唐人2014年6月11日訊】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北檢本週連日展開密集提訊,今(11)日再度提訊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據了解,他鬆口坦承向遠雄集團索賄新台幣2600萬元。

在此之前,本案在押被告之中,疑有意轉為污點證人的白手套蔡仁惠已供出實情,趙藤雄、魏春雄的委任律師則表達會全力配合檢方調查。

昨日,在提訊葉世文逾1小時後,據北檢發言人黃謀信證實,葉世文一改過去矢口否認,辯稱「1600萬元是借貸」,轉變為鬆口坦承部分犯罪事實。

葉世文當庭坦承 開口要2600萬元

檢方認為葉世文還有很多事沒交待清楚,如他分別向興富發、甲山林建設購買豪宅,登記在女密友陳麗玲及兒子名下,疑涉購屋洗錢部分,因此今天上午再次提訊葉釐清案情。

據悉,葉世文當庭坦承,由於遠雄對八德合宜住宅標案展現高度興趣,他於是開口要2600萬元,趙藤雄點頭答應付錢。他事後透過白手套蔡仁惠收到來自趙藤雄的1600萬元,後續款項還未到手,就被逮到了。

不過,葉世文辯稱,桃園八德合宜住宅評選結果採共識決,他是評選委員之一,過程沒有違背法令。葉世文僅承認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意圖全案能在八德合宜宅案「止血」。檢察官開庭至近中午結束。

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違背職務收賄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相較之下,不違背職務收賄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購屋洗錢 尚待釐清

辦案人員在上周清查扣案的相關卷證資料、掌握相關涉案人員的犯罪事證後,檢方認為,八德合宜宅的犯罪事證,早就在掌握中。

檢方認為,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副總魏春雄、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白手套蔡仁惠,相繼坦承行賄事實,但仍認為不算認罪,尤其在葉以低價向建商購買新莊、汐止等地的豪宅、林口A7合宜宅的部分,是否涉及購屋洗錢,仍尚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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