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废死联盟:死刑无法吓阻犯罪

【新唐人2014年5月23日讯】台湾废除死刑联盟5月22日就台北捷运砍人案发表看法,认为“死刑无法吓阻犯罪”。

22日晚7时许,台湾废死联盟发表题目为《一起面对》的声明,阐述死刑无法吓阻犯罪。声明说,如果郑捷恰恰是希望被死刑而去谋杀人,那么死刑的存在是刺激事件发生的因素之一。

声明认为,现在最重要的是做好对受害人的辅导与保护,包括媒体报导等,都应秉持不扩散恐怖、不制造对立等原则。

20140522废死联盟新闻稿(http://www.taedp.org.tw/story/2685)

一起面对

法务部、卫福部、教育部应整合资源,启动北捷事件被害人协助专案

5月21日下午发生的北捷杀人事件,造成严重伤亡,令人震惊、痛心。我们的社会能够提供给伤者及死者家属除了金钱补偿、医疗照顾之外,最重要的是情绪安抚和心理支持。被害者想知道的事件始末,应由检察单位告知,然后追究责任,避免媒体捕风捉影、提供错误资讯,甚至挑起恐惧或仇恨情绪。
从集体伤痛经验来看,无论是否身处北捷事件现场,全台湾人民都共同体验了这场悲剧并且同感威胁。如何面对这样共同的伤痛经验,并且重拾生活、恢复对人性的信任?废死联盟建议现在应该冷静下来,一起面对并理解这样的经验,尽量述说个人的感受和担心,多一点互相倾听和了解。身体的伤痛可以被治疗,留下的伤疤会提醒我们经历过的伤害,心理的伤痛无法治愈也没有伤疤,但是需要被理解。废死联盟呼吁法务部、卫福部应整合资源提供北捷事件被害人、被害人亲友、目击者、加害人亲友等承受集体伤痛经验者,全方位的心理及社会支持。教育部及各级学校也应该发挥功能,陪学生一起度过北捷事件的创伤。

通讯传播委员会应把关,媒体应自律,不散布恐慌、不制造对立

要把骇人听闻的恐怖故事(毫无意义地描述令人不忍卒睹的事件),转变为亚里斯多德所谓的“悲剧”(从令人憎恶的事件当中形塑出一则具有教育意义的故事)。~艾伦狄波顿《新闻的骚动》
社会大众依赖媒体取得这次北捷事件的相关讯息,因此媒体应更加意识到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对于了解事实、平抚被害者,及促成社会检讨这次事件,进而预防未来可能的犯罪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废死联盟呼吁所有媒体应该要自制,依据“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公会新闻媒体自律执行纲要”的规定,避免散布恐慌、制造社会对立。同时检警单位也应该遵守“侦查不公开原则”,由适当、了解状况的人士对外发言,向媒体适度公布查证过后的讯息,而非放任媒体猎奇或者无公益性质的报导。
废死联盟更呼吁媒体避免以夸张、煽情、或刺激方式报导刑事案件,造成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更重要的是,避免详细报导犯罪手法,以免产生模仿效应。

北捷应通盘检讨、提出专案报告

台北市政府捷运局及台北捷运公司,应就台北捷运紧急事故通报维安机制做出完整通盘检讨,并提出专案报告。废死联盟认为,降低紧急事故伤亡的治本之道,在于“畅通的紧急通报系统”、“即时的维安急救人力介入”以及“有效的疏散安抚策略”。从媒体以及目击者所陈述之事发状况,此次事件第一时间无法有效通报,连带使江子翠站无法紧急应变,延误救援时机,甚至使不知情的乘客暴露于高风险之中,北市捷运局与捷运公司有必要深切检讨,提出改善之道,勿愧对市民所托。

最后,废死联盟想来谈谈死刑…

废死联盟认为犯罪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但关于死刑,社会应该有更理性的思考。

北捷事件再次证明死刑无法吓阻犯罪

数百年来,犯罪学的研究成果已明确指出,死刑判决与执行对于重大暴力犯罪之吓阻效应,并未优于无期徒刑。而台湾于2006年至2009年停止执行死刑期间,重大暴力犯罪率稳定下降,显示停止执行死刑不会使社会治安变坏。就北捷事件而言,若媒体对于郑姓嫌疑人杀人为求死之报导属实,则死刑存在反而是刺激此事件发生的因素之一。废死联盟沈痛地指出,杀戮会刺激更多杀戮,仇恨会喂养更多仇恨,死刑不是维护治安的有效手段,政府应记取鲜血的教训,不该再以死刑敷衍塞责,必须即刻采取舒缓贫富差距、增加社会阶级流动可能性、健全社会安全网等政策,以防范下一个悲剧。

审判有其极限,若死刑存在,必会枉杀无辜

对于舆论“罪证确凿就该死”的主张,废死联盟认为,死刑存废不只是个案问题,应该以更宏观的角度思考。审判制度有其极限,若死刑制度存在,必然会枉杀无辜,“建构一个永远不会误判出错的司法体系”和“建造一座能够抵抗任何灾难的核电厂”一样是天方夜谭。以美国为例,自1973年至今,已证实143个死刑判决错误,台湾的死刑判决是否已经超越美国水准?废死联盟认为,纵然反对死刑的民间团体数十年来不断投入司法改革,还是在2014年由于法院粗率判决、法务部恣意处决,不幸发生杜氏兄弟案,显示司法犯错仍然难以杜绝。在人类社会并未找到万无一失的死刑审判制度前,我们必须面对一个问题:以无辜者生命为代价,换取社会所谓人渣的性命,是一个公平正义的制度吗?若台湾于1990年代就废除死刑,虽然让罪大恶极者继续在监狱中工作、生活、忏悔,但同时也让江国庆、卢正、杜明雄、杜明郎等人有机会平反冤屈。不论支持死刑与否,都必须承认一个事实:牺牲无辜者的性命就是死刑必然的代价。

法务部没有说的秘密:无期徒刑是实质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而舆论对无期徒刑“没几年就假释再犯杀人”“纳税养杂碎”的质疑,废死联盟也特别澄清,这是对法律的误解。依照现行刑法规定,无期徒刑须服刑满25年,才有资格申请假释。而申请假释未必获准。对于高风险者,法务部可依法驳回假释申请。换言之,台湾已有实质终身监禁的机制。而无期徒刑收容人的给养费现行编制为每人每月2000元,然而死刑错杀的赔偿金动辄上亿元,仅以金钱利益观点而言,死刑制度并不能节省国家预算。同时,无期徒刑受刑人在狱中必须工作,所得必须拨补犯罪被害人补偿基金。而以生命无价之观点,将死刑废除虽增加无期徒刑给养费,若能保住无辜者的性命,使蒙冤者获得平反机会,将是一笔极具效益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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