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通荣关说酒驾案 二审判1年8月撤销缓刑

【新唐人2014年5月13日讯】基隆市长张通荣关说酒驾案,一审获宣告缓刑;但二审合议庭认定他犯后掩饰卸责不认罪,判1年8月,并撤销缓刑。至于是否解职,内政部表示,必须视三审定谳。

《中央社》报导,张通荣被控在2012年9月得知女子廖美秀酒驾拒拦检还打伤女警,他到基隆安乐派出所质疑警员执法过当,并关说纵放廖女。

基隆地院去年依教唆公务员纵放人犯罪判刑,判处张通荣1年8月徒刑,缓刑5年,应缴交公益金新台币200万元及提供200小时义务劳务。

不过,二审合议庭认定,张通荣犯后未深自警惕,还声称是出于善意到场关心警民关系,依旧辩解卸责,因此判刑1年8月,撤销缓刑,这部分仍可上诉。

监委程仁宏曾二度提案弹劾张通荣关说酒驾案,但未过,按规定无法再提弹劾,引发社会议论。

程仁宏说,弹劾有其审查机制,监委都是独立行使职权,对于结果表示尊重。

至于是否解职,内政部表示,必须视三审定谳,若解职,因任期已过半,没有补选问题,将由内政部报请行政院派员代理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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