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城凶杀案引发讨论:加拿大是否应该禁刀?

【新唐人2014年4月17日讯】本星期二凌晨,加拿大卡尔加里市的5名年轻学生丧生刀下。同一天晚上,里贾纳市一个购物中心里又有人挥刀刺伤四个过路人,动机不明。上个星期,多伦多华裔市民李闯在被辞退后回到原公司,刺伤四人。再往前追溯,2008年引起举国震惊的李伟光灰狗巴士凶杀案,用的也是刀。

加拿大统计局的数据表明,在加拿大过去几年发生的凶杀案和未遂凶杀案中,以刀为凶器的占到三分之一,超过了包括枪支在内的任何一种武器。

一周内有13人成为持刀暴徒的受害者,尤其是卡尔加里市的5名死者,年轻而无辜,使很多人在网上重新提出加拿大是否应该禁止刀具的问题。还有些网民预测政府将很快就此立法。
在呼吁禁止刀具的人中不乏警察,例如萨斯卡通市警察局长格里夫.维西尔,几年来一直在呼吁赋予警察没收刀具的权力。他曾经在一次采访中抱怨说,什么人都可以带着把大砍刀四处走,可是除非有人受到威胁,警察是不能干涉的。

犯罪学专家:禁刀不可行

不过加拿大的犯罪学专家多半认为禁刀不可行。萨斯喀彻温大学法学院的格伦.卢瑟说,他不认为禁止刀具有助于减少暴力犯罪,而且,一个罪犯可能拿刀,一个渔民也可能拿刀,你怎样区分他们呢?

持刀伤人案由于场面血腥,容易引起公众的紧张和恐惧感。卡尔加里皇家山大学犯罪学与司法研究中心的负责人贾娜.霍姆格伦说,恐惧有时候确实能催生法律,但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2011年夏,面临凶杀案发率上升的埃德蒙顿市曾经试图通过禁止出售危险刀具的法案。埃德蒙顿律师布莱恩.赫里说,市政府主要的打击对象是典当业和倒卖刀剑匕首的店铺。但是刀是日常生活中如此常用的工具,什么尺寸非法、什么场合非法是很难划分的。这项法案因此被搁置。

弗雷泽谷大学的犯罪学教授伊翁.丹迪朗说,加拿大刑法中关于隐藏武器的条款适用于某些刀具,例如弹簧刀和带指节铜套的刀剑。他也认为立法禁刀不可行。涉嫌刺死五名卡尔加里学生的德格鲁德使用的凶器是从厨房里拿的。“你怎么能禁止人家厨房里放刀呢?”

另外,加拿大统计局的有关数据显示,以刀为凶器的凶杀案自2008年到2012年期间一直保持在30%上下。丹迪朗说,如果只看这个星期的新闻,你会突然发现凶手都不用枪,都改用刀了。但实际情况是持刀行凶的比例并没有呈上升趋势。

立法的尺度

丹迪朗建议,与其立法禁刀,不如立法禁止带刀进入某些场所,例如酒吧。但是他也承认,具体条款制定起来并不容易。“你可以在酒吧里禁刀,但是调酒的人需要切柠檬。”

这里有时还会牵涉到对宗教信仰的尊重问题。2011年,魁北克省议会通过一项法案,禁止在议会内佩带锡克族短刀。这项法案引起很大争议。

在卡尔加里市开了一家日本刀具店的凯文.肯特表示,只要在合理范围内,他并不反对立法管制刀具出售,但即使立法,“你也不可能保证社会百分之百安全。”

皇家山大学的犯罪学家霍姆格伦也持同样看法。她说,可以被坏人用来当作武器的东西是很多的。加拿大统计局在统计凶器时,也把被打破的瓶子,螺丝刀及剪刀等利器归入刀的类别。

她认为,打击犯罪应该从吸毒、酗酒等问题入手,造成犯罪的是这些问题,而不是各家抽屉里的刀。

文章来源:RCI 作者: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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