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事件后 中共开始打击网络言论自由

【新唐人2014年03月08日讯】 (美国之音电) 中国当局开始了新一轮打击互联网言论的行动,对昆明“3.01”事件之后网络空间出现的“不和谐”声音给予查处和警告。受到警告的包括网络大V。网络观察人士指出,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简称:“两高”)去年出台的关于划定网络言论法律边界的司法解释,压制网络言论自由,没有起到正面作用。有资深媒体人指出,法律可以起到保护作用,但是中国的法律总是被政治运动取代。

*中国公安部:45人被查处*

中国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办公室官方微博星期四(3月6日)发布消息称,有45人在昆明袭击事件发生之后,因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故意制造恐慌情绪,扰乱社会秩序,被依法处以治安处罚。”消息称,已经查明王某、刘某等45人在网上编造、传播所谓“暴恐分子潜入某某城市实施暴恐活动”,“多地发生暴恐活动,死亡多人”等谣言信息。

*网络大V受警告*

同一天,北京公安局网警官微“首都网警”发布消息称,“昆明暴恐事件后,接大量网友举报,个别公众人物发布罔顾事实、混淆黑白、伤害人民感情的言论,希望警方处理。”这条微博提醒被举报的公众人物,“作为公众人物,请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违法法律法规的,我们将依法处理。”

路透社报导,警方是应网友的投诉而采取行动的。北京公安局网警的官微没有指出哪几位公众人物发表了伤害人民感情的网络言论,但是在其微博中附加了媒体体罗昌平、大V李承鹏和网名“作家-天祐”的微博截图。

其中李承鹏的微博内容是这样的:“很震惊,很蹊跷,忽然就冲进来这么一帮人连砍带杀,而且是冲着平民去的,这是什么路数”。李承鹏在这篇微博里“引用”一名昆明记者的话,“从来不告诉你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让你盲目地仇恨、莫名地恐惧、稀里糊涂地活、不明不白地死。” 李承鹏在最后加了“只好逝者”四个字,后面跟着一连串燃烧着的蜡烛。

中国去年9月初发出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于编造恐怖信息,传播或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并规定对此类定罪“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两高”的司法解释还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判入狱。

*野渡:网络管控引发民众逆反情绪*

中国言论自由、网络自由观察者、独立中文笔会网委协调人野渡3月7日对美国之音表示,中国政府对网络言论自由的管控确实起到了震慑作用,但是在昆明事件发生之后,官方媒体没有满足民众对整个事件真相的了解。他们自然会通过互联网的平台发表自己的看法。

野渡说:“应该说它去年查处了几个网络大V之后,对微博这样的公众发言平台,还是有一定的震慑力的。去年开始,微博突然之间冷清了许多,许多网民抱怨说微博没有好看的内容了。但是我们看到昆明事件之后,大家看到的只有官方的一些说法。而(事件)真正的原因根本没有其它的可供查证的渠道。”

野渡说,所有的官方媒体都要按照新华社的通稿统一口径,但是民众无法从官媒的报导中了解真相,因此肯定会有各种质疑和追究真相的声音。他说,昆明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非常大的震惊,关系到每个人的人身安全,因此公众一定会通过网络平台发表自己的观点。他指出,公众希望了解真相的愿望,恰恰是官方所害怕的。

野渡认为,官方对互联网的严厉管控不但没有正面作用,反而会引发网民的逆反心理。

*周兵:官媒说真话 “谣言”自然消失*

香港资深媒体人周兵认为,泛泛地说,一个法制国家就是要在各个方面有详细的立法。但是在中国法律经常被政治决策取代,他说:“中国的法律经常是被政治运动取代。比如说这一次中国的网警警告包括李承鹏等人,尤其是在昆明凶杀案以后,这个和前段时间习主席讲的使互联网的天空晴朗起来、阳光、正能量。我觉得这些都是有关系的。因此中国的法律经常被政治的决策取代,我觉得这是一个不好的现象。”

周兵认为,在中国,官方的话语空间跟民间的话语空间有很大的冲突。原因在于,官方的话语空间被假大空的内容充斥,而民间希望了解更多的真实信息,同时网民也希望通过网络平台发泄怨气。周兵表示,在这个时候官方应该疏导民间的怨气,而不是给他们扣上编造散发谣言等的帽子。

周兵认为,官方的话语空间如果真实的消息多了,网络“谣言”自然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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