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离家女案进展 法官驳回起诉

【新唐人2014年3月6日讯】(新唐人记者梁东综合报导)近日,新泽西一名18岁的女孩因凭状告父母而登上媒体头条。她在诉状中要求父母即刻为她提供多项经济援助,包括资助她上大学。不过,法官认为她的要求不合实情,而将其驳回。

这名叫做瑞秋·坎宁的女孩声称,她的父母强迫她离开位于新泽西州的家,她又无法在财政上支持自己。因此,她在诉讼中要求她的父母:支付剩余的学费,使她得以完成她在私立高中的最后一个学期﹔承担她目前的生活和交通费用﹔承诺支付她的大学学费,以及支付她的律师费。


然而,她的父母否认了她的指控,声称她是自己离家出走,因为她不想遵守家里的规矩。

3月5日,审理此案的新泽西州高级法院的法官彼得·博嘎德作出一审判决,裁定拒绝瑞秋·坎宁的要求。

首先,她的学校已表示,作为一名优等生,她可以继续完成高中的最后一个学期。至于为什么他会拒绝即时经济援助的请求,法官表示,因为他没有看到什么紧急的情况。

博嘎德法官在法庭上对瑞秋·坎宁毫不客气的提出批评,认为她对父母的态度极其不尊重。同时,他也指出,尽管他了解事情的严重性不同,但如果他批准瑞秋·坎宁的要求,这将为以后孩子起诉父母创下先例,如,是否会有12岁的小孩状告父母不给自己买xbox游戏机,13岁的小孩状告父母不给自己买Iphone手机,因为其他人都有﹔16岁的少年状告父母不给自己买60英寸的平板电视。

4月份该案还将举行下一次听证会,会就这次的案情做出更进一步的决定,同时也将讨论这次未涉及的问题,如瑞秋·坎宁究竟是否是自己离家出走。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