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王功权“认罪”视频或上央视“示众”?

【新唐人2013年12月6日讯】(新唐人记者韩梅综合报导)香港《南华早报》12月5日根据3个处得来的消息说,因推动"新公民运动"被捕的大陆知名投资人、微博大V王功权已在狱中认罪,并拍摄了一段视频,表示将于另一“新公民运动”推动者许志永划清界限。估计这段视频将在央视播出。

据该报介绍,王功权在被羁押近3月后,接受了北京警方"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指控,并在一个视频中表示,将与许志永断绝关系、划清界限。知情人透露,这个视频或将在央视播放,以证明他愿意与中国当局合作以减轻刑罚。一个信息源表示,王功权可能曾受到虐待。

中国政论学者陈子明认为“认罪”是王功权在高压下不得已的选择:“这个结果应该是违背他意愿的作法”。

王成律师也对德国之声表示,疑王功权在看守所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第一,我认为王功权没有构成任何犯罪行为;第二,王功权两个多月内被提审了90多次,相当于每天都在提审,视频中也说人比较憔悴,我想大家都知道中国的情况,这应该是高压之下被逼迫的结果。即使他‘认罪’,我想很多人对王功权不会有指责,我非常理解他的处境,也理解他在高压下被逼迫的情况,这一切都是专制的错。”

同一天,王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在微博发文:“到11月29日,王已被提讯92次。律师会见6次。公安机关通知王妻3日到局,告知‘王功权自愿解除对原律师的辩护委托’,有签字。我们无法核实解除是否王本人意愿。去电预约会见以当面确认,看守所不允许并告无解除函”。这条博文很快被删除。下午3时,陈有西再发出博文称,不便议论和透露案情,仍可能在审判阶段任辩护人。

在当局打压异见者的行动中,“上央视认罪”已经成为一个固定战术。在王功权之前有新快报记者陈永洲,陈永洲之前还有微博大V薛蛮子。

这种被上电视、公开“认罪”的做法被许多法律界人士质疑,称是对正当程序的嘲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曾在微博上说:以前游街,而今游电视。这里的“游街”指的是文革期间不审判直接惩罚的做法。

日前在微博宣布离职的央视新闻评论部制片人王青雷提到,他的许多同仁都对央视拉薛蛮子等认罪的报导不满:“过去的这两周,是我们央视人耻辱的两周,新闻准则被权力一再强奸:我们回避法律原则,开动机器宣传打击网路谣言…我们用媒体的公器,对一个人的不检点狂轰滥炸…新闻的操守和职业的精神荡然无存”。

对于央视再拉王功权“认罪”一事,很多人认为,其实被羞辱的是权力。王成说:“专制的作恶者在权力不受制约的情况下,越做越傻,他们以为这样羞辱了王功权,其实是羞辱了自己,其实了解王功权的人都会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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