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当局会不会给薄熙来定受贿罪?

【新唐人2013年8月30日讯】薄熙来案庭审结束,接下来,济南法院--确切地说,中共当局--将如何判决,成了各界关注的焦点。

济南法院的庭审纪录是否做过手脚,姑且不论,但是既然已经公诸于世,那么,它势必就成为当局判决的基础,也成为外界衡量当局判决是否合理的基础。这就意味着,当局做判决必须要和庭审纪录对得上口径,起码不能太离谱。

薄熙来当庭翻供,全盘否认了检方指控的罪名。不少人看了庭审纪录后都认为薄熙来的自辩很有说服力。就以受贿罪为例,法国尼斯那座别墅,有关法律文书上都没有薄家人的名字,凭什么说是薄家的脏产呢?谷开来薄瓜瓜确实收受了徐明的钱,但薄熙来声称不知情,检方似乎也没有提出薄熙来知情的确凿证据;更重要的是,构成受贿罪的要件之一是收取了别人财物的官员“为他人谋取利益”,检方对此却只是笼而统之地几句话带过,没有具体指出在哪件事上薄熙来如何利用职权为徐明谋取了利益,等等。有的人并不否认薄熙来实际上犯有受贿罪,但是他们认为由于检方的工作太粗疏,过分依赖口供,因此显得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还是不能给薄熙来定下受贿罪。

我以为上述看法未免太幼稚太天真。

但凡对当今中国官场腐败略有所知者就不难发现,薄熙来无非是采用了中共高官、特别是一把手所惯常采用的手法。他们不是象小官吏那样一手收钱一手办事,而是和一个或几个商人结成同盟,共荣共生。在这里,商人使用种种手段--当然,主要是金钱--不是和官员本人,而是和他的亲属建立起密切的关系,并且让其他人,特别是相关的人都知道这层关系。如果这位高官,这位一把手的权力很大,根基深厚,作风又强势,其部属不但唯命是从,而且还会揣摩上意,投其所好,那么,他们就会对那位商人格外照顾,从而使这位商人一路顺风顺水,扶摇直上,根本用不着高官本人直接说什么话发什么指示。在这里,商人把高官视为恩主,视为靠山,高官则把商人当作管家,当作提款机。薄熙来和徐明就是这种关系。这正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一种典型。

薄熙来受审,官方媒体自吹自擂,说这次审判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我要说的是,如果当局给薄熙来定下受贿罪,那决不表明当局“具有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因为这次审薄分明是选择性办案;但是,如果当局免除了薄熙来的受贿罪,那就等于为这一类腐败行为大开绿灯,那就等于向全世界表明当局不反腐败、保护腐败、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将腐败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

倘若以上分析不错,那么,当局最后会做出什么判决,可想而知,不言而喻。

文章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