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市警察击毙持刀青年不是首例

【新唐人2013年08月04日讯】在加拿大多伦多发生的,警察击毙街车上的持刀男青年的案件已经过去一个星期,死者已经被安葬,这起事故让人们想起十多年前,也是在多伦多,一位华裔居民也曾在公车上被警察击毙,我们请到了资深律师,分析两起事故,以及面对警察时人们拥有的权力。

1997年,患精神分裂的余伟康(Edmond Yu),殴伤一名女子后逃上公车,他从衣服中取出一个锤子,被警察连开6枪,其中三枪打中,余伟康当场死亡。这个案子的陪审团提出了若干建议。

刑事律师颜经铭:“其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建议是,警察应该学习危机干预。”

有超过25年经验的刑事律师颜经铭表示,多伦多的警察从2000年就开始接受危机干预的培训。

刑事律师颜经铭:“在Yatim的案件中,没有看到警察为缓解紧张局面做出努力,看上去提升了紧张气氛。”

在上周六凌晨,在多伦多的505街车上,持刀的18岁叙利亚裔青年Sammy Yatim被警察击毙。在手机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警察发出警告,Yatim持刀向前移动,之后警察先开了三枪,Yatim应声倒地,6秒之后警察又开了六枪。颜律师表示对警察的做法是否必要持保留意见。

刑事律师颜经铭:“视频显示他(Yatim)依然倒地,没有起来,(警察)又开了6枪,这一点就有理由说他执法过渡。”

余伟康和Yatim的案子是个例,但是在日常生活中,颜律师提醒,如果被警察询问和逮捕,除了保持礼貌,还可以马上请律师帮忙。

刑事律师颜经铭:“你可以说我想和律师谈,那包括给朋友和家人打电话,让他们帮你找律师。”

尤其对那些英语不好的新移民,这样做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击毙Yatim的警察James Forcillo在这周一被停职,周二几百人在多伦多市中心游行抗议,Yatim的葬礼在周四举行。特别调查组在继续对事故的调查,警察局长也表示希望找出事实真相。

新唐人记者史青加拿大多伦多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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