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 延长羁押减为1个月

【新唐人2013年05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13日电)立法院今天初审通过“刑事诉讼法第108条修正草案”,将侦查期间延长羁押期限由现行2个月修正为1个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上午审查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包括民主进步党籍立委柯建铭、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谢国梁都对“刑事诉讼法第108条”提出修正版本,要求修改检察官侦查期间延长羁押期限。

根据柯建铭所提修正版本,将检察官羁押被告期间及延长羁押期间都改为10日,较现行羁押被告及延长羁押都是2个月缩减不少;谢国梁则仍维持羁押2个月,但延长羁押期间则由2个月缩减为1个月。

虽然法务部原本希望维持现行条文,但经朝野协商后,初审通过谢国梁所提“羁押2个月,延长羁押1个月”草案版本。

至于各界关注的“刑法第185条之3修正草案”酒驾预防羁押修法,则因法务部坚持但朝野歧异仍大,决定保留交朝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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