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案法官提评鉴 北院尊重

【新唐人2013年05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陈亦伟台北7日电)台北地方法院院长吴水木今天表示,他尊重林益世案承审法官自请移送评鉴的决定,北院会把各界批评指教当作惕励。

行政院前秘书长林益世向业者陈启祥索款,遭特侦组依贪污罪起诉求处无期徒刑,林益世的家人也被诉究洗钱。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以林益世索款不符立委藉职权索贿,改依公务员恐吓得利及财产来源不明罪,判林益世7年4月徒刑,林益世的家人因不符洗钱成立要件,均获无罪。

台北地院这项判决引发争议,合议庭审判长为吴秋宏、受命法官纪凯峰、陪席法官林孟皇遭部分舆论批评轻判。因此合议庭今天分别向北院院长吴水木告知将自请移送评鉴,并送交评鉴请求书及答辩书。

吴水木表示,请求评鉴是法官的权利,北院予以尊重;台北地院发言人黄俊明说,收到3名法官的评鉴请求书及答辩书后会尽速处理,转给法官评鉴委员会。

吴水木说,判决个案可受公评,北院对各界的指教都虚心接受,当作惕励,相信员工会努力给予社会好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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