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妇女弃尸案5嫌 地院判无罪

【新唐人2013年04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郭芷瑄屏东县30日电)屏东牡丹乡曾姓妇人返家扫墓被杀弃尸案,屏东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包括主嫌谢坤钟在内的5人,法官以罪证不足判无罪。

这件案子,屏东地检署检察官将谢坤钟等人以性侵、杀人弃尸等罪起诉,对于法院的判决,主任检察官蔡荣龙表示,收到法院判决书后,再看要如何上诉。

曾妇的家人对于法院的判决不满,家人表示,当初警方还宣布破案,既然是破案,怎么会是这种结果。

2010年4月28日,牡丹乡长乐村附近山区发现1具身首异处的女尸,曾妇家人认出是42岁的曾妇,警方调查,曾女4月4日失踪,谢坤钟被2名酒友供出,4月4日曾与曾女一同饮酒,。

酒友之一的王炎黄供称,曾女要去参加喜宴途中,遇到谢坤钟,进入谢嫌家中厨房,与谢坤钟、王炎黄、黄信为、颜忠生、陈荣辉5人一起喝酒。

王炎黄指出,酒酣耳热之际,其他4人强行轮流性侵曾女,曾女想跑,谢坤钟随手拿起尖刀,猛刺多刀,虽然他不断阻止,但其他4人还是以拳头将曾女殴致昏迷。

王炎黄表示,5人趁黑夜,将曾女尸体载到山区产业道路弃尸,谢坤钟还把装尸体的饲料麻袋当场焚毁灭证。

警方5月3日,在谢坤钟家中厨房查到没有清洗掉的血迹,还在弃尸地点附近发现焚烧尸袋的灰烬,也找到清洗血迹的扫把、瓢子等证物。

5人被捕后,谢、颜否认犯行,王、黄指证历历,但法官认为,虽有证物,但没有直接证据,微物迹证也不足,因此,以罪证不足判决5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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