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判7年 蓝:尊重司法

【新唐人2013年04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30日电)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一审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4个月。中国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殷玮今天说,尊重司法判决。

中国国民党下午召开中山会报,与会者说,会中并未谈及林益世案

对于林益世一审判决7年4个月有期徒刑,殷玮受访时说,尊重司法判决。

台北地方法院审结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被控贪污案,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恐吓得利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刑林益世7年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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