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7日电)产险业者表示,炸弹攻击事件若被定义为恐怖攻击,产险个人伤害险,最高只能理赔新台币200万元,若一般炸弹攻击,则按照保额理赔。
美国波士顿马拉松赛惊传炸弹攻击,造成至少3死、百余人伤。
产险业者解释,恐怖攻击通常会造成大规模死伤,一般伤害险,包括旅平险对国际所定义的恐怖攻击,理赔有限额,因此不论被保险人所投保保额多少,死残(全残)理赔最高200万元;另外若定义为一般攻击,就会依照保额理赔。
产险业者说,依据过去经验,申请伤害险理赔,只要检附相关证明书、医师诊断书及理赔申请书等文件,5到7个工作日就可理赔;若是恐怖攻击,必须由执法单位认定,理赔时间就会久一些。
遭炸弹炸伤,造成身体残废,产险业者表示,如果因炸弹炸伤造成身体功能或机能丧失,例如眼睛视力降低,产险公司必须观察180天,确认功能丧失情形;若造成身体缺失,如眼珠掉了、腿当场炸断,只要检附相关文件,产险业者就会理赔。
至于马拉松主办单位,都会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产险业者指出,公共意外责任险要视主办单位是否有缺失,例如安检不严密等,保险公司才会理赔,这通常需走司法程序。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3/04/17/a88237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