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陆配身份年限 台联反对

【新唐人2013年04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10日电)台联党团干事长黄文玲今天说,内政委员会明天审查中国配偶取得身份证年限修法,若台联版本无法并案审查,不排除瘫痪议事。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明天将审查攸关缩短陆配取得身份证年限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台湾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上午举行记者会,总召林世嘉说,据统计,台湾有约32万名中国配偶,若按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缩短取得身份证年限,到2016年总统大选时,有投票权者可能近19万人;依目前规定,中国配偶取得身份证不必放弃原国籍,因此成为19万中国人票选台湾总统情况。

林世嘉说,2012年总统大选,中国国民党候选人才赢民主进步党候选人79万票,而缩短中国配偶取得身份证的年限就涉及19万张选票。

林世嘉说,台联反对政院版本,并提出版本主张中国配偶取得身份证前必须先放弃中国国籍,设户籍满6年才能行使选举罢免中央公职人员的权利;满10年才能取得选举罢免总统、增修宪法复决权的权利。

黄文玲说,上会期结束前,台联党团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遭退回程序委员会10次,一直无法交付委员会讨论;内政委员会明天审查法案时,如果台联的版本无法并案审查,不排除瘫痪议事运作。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拟定“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条文修正草案”,希望将陆配取得身份证年限由现行最少6年修改为最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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