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谁来拯救我

【新唐人2013年4月7日讯】2013年4月6日下午,我来到位于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口,就2013年3月两会期间无辜被抓、被关、被抢手机、被打、被虐待之事报案并且请求进见公安部长,被拒绝且被员警、警车带回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派出所内,审验过身份证核查资讯资料之后,未作任何处理,便开始驱逐我离开该派出所办公地点,无奈我于当晚19:25左右自行离开该派出所;任意抓,随意放,一师之徒,如出一辙。

我不明白,法治国家,当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竟然欲诉无门,欲告无处。诚然,公安是国家机器为政权服务,但同时它也担负着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的义务。可但案情发生时,法在哪里?理居何处?人民警察在忙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在官民纠纷面前显得何等苍白和滑稽?!谁之过?

以下是我被侵权的起因和之后的维权历程:

2013年3月9日中午12:30左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在京访民康素萍在北京市西城区北纬路川渝美食吃饭,无辜被北京市西城区天桥派出所10个民警暴利强捋掳至天桥派所,当日下午15:30左右移交给西安市驻京截访人员强行遣返原籍,于次日3月10日抵达陕西西安。随即投入西安市户县煤场村梦笔缘宾馆219室(黑监狱)非法拘禁至3月16日下午15:00之后强行释放,无任何法律手续、相关文书和口头说法,并且在此非法拘禁期间,我不但被虐待还被西安市小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参与此次看管行动的维稳人员)。想抓就抓,想放就放,无需理由和依据,任意践踏法律,无视人权。

2013年3月18日下午,我就被打伤情就医于西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有伤情诊断证明为证。

2013年3月22日下午,我就被打之事向陕西省地质矿产开发局办公室主任童恒强和副局长吴学海反映了此事,无果。

2013年3月25日下午,我就被打之事第N次向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街道办事处领导反映(再被打之后发曾多次向该办事处信访办主任张冉反映无果,张冉百般抵赖狡辩袒护打人凶手)无果,并被告知:“张冉无限期休病假不知何时能上班。”

2013年3月27日下午,我就被打之事向西安市户县太平森林派出所报案,无果,被告知:“这不叫非法拘禁,叫陪访。”

2013年3月29日下午,我就此事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无果;同日下午,我向西安市雁塔区公安分局就此事报案,被告知:“公安部特发通报,两会期间重点温控康素萍,不是地方行为,无法立案。”同日下午,我向西安市雁塔区区政府反映此事,依然无果。

2013年3月30日我向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三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邮寄举报材料均有“脱收回信”;但无果。

2013年4月6日下午,我向公安不报案,无果。

忽发感想,有点后怕:杨佳杀员警,是偶然还是必然?或许是前无古人,但是,某些现状如果不改善或者不改变,或许将不会是后无来者。

2013年4月7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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