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药后开车撞交警 男拘役

【新唐人2013年04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7日电)黄姓男子被控服药后精神不济,开车撞到交警指挥台致员警受伤。台湾高等法院日前依公共危险罪判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

根据判决书指出,新竹县黄姓男子被控于民国100年7月7日凌晨,服用会产生嗜睡、昏迷效果的药物后,开车搭载女儿;但因精神不济,行经新竹县一处交叉路口时,撞到交通队员警指挥台,使员警摔落受伤。

法院一审认为,黄男事后搭载受伤员警至医院就诊,意识清楚,没有无法安全驾驶的情况,判处黄男无罪;检察官提起上诉。

高院审理认为,黄男坦承服药后驾车,且他撞到指挥台后仍不自知而继续向前驾车,虽意识正常,但因服药导致注意力降低、反应变慢,依公共危险罪的服用药品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驾驶判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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