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法院不受理非诉强拆 惹争议

【新唐人2013年04月03日讯】(中央社台北3日电)中国大陆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对违法建筑物等的强制拆除,各级法院今天起将不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大陆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规定,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法律已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这名负责人表示,如果行政机关因拆迁侵害公民权益,法院有多个环节进行司法保护,包括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诉讼等。

南都网报导,长期关注拆迁案件的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优银认为,法院不受理政府的强拆申请,可减少法院与社会对立,让法院在审判中保持中立。

王优银说,政府申请法院强拆,与政府直接强拆,在强拆上并没有太大区别,虽然理论上多一道司法审查程序,增加强拆难度,但实际上,“只要地方政府想拆,总可让法院审查通过,并快速拆除。”

在大陆,强拆案件不仅数量多,处理难度也大,个别基层法院甚至积压了上千件涉及拆违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不少法院在案件受理执行面,还承受来自地方的压力。

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网指出,国际特赦组织去年在报告中说,强制拆迁已在大陆影响数百万民众,并成为引起社会不满的最大原因。

大陆网友对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反应两极,有网友表示支持,也有网友质疑说,今后是不是不用申请,(政府)就可直接强拆了?这样是不是“拆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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