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民意 内政部挡李朝卿复职

【新唐人2013年04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1日电)南投县长李朝卿申请复职案,尽管内政部先前说只能准予复职,但在强大民意压力下,不得不另循法源,做出继续停职决定。

李朝卿因贪污案被羁押,内政部自羁押日起停止其县长职务,李朝卿今年3月26日裁定交保,隔天就向内政部申请复职。

也正好是3月27日,媒体报导,检调侦办双子星案,中国国民党籍、台北市议员赖素如遭约询,经漏夜复讯后认定涉犯贪污重罪,台北地院裁定羁押禁见。

赖素如案重创国民党形象,总统甚至公开道歉,此时,外界对涉贪的李朝卿要申请复职,引发外界许多反对声浪。

不过,内政部长李鸿源从一开始就说,依地方制度法应让李朝卿复职,内政部不能选择性执法,过去几个案例也都让县市首长复职,直至4月1日上午仍未改变立场,并表示,“公文送出去一定会让大家知道”。

但随着民意发酵,就连副总统吴敦义今天也公开表示,李朝卿可以依法申请复职,但是民间有更高的期待和观感。

情势已悄悄转变,在短短不到12小时内,内政部在4月1日晚间临时召开记者会说明李朝卿案,并宣布将依“公务员惩戒法”主动将李朝卿移送监察院调查,且李朝卿因涉案情节重大,依公惩法继续予以停职。

内政部民政司说,民选首长准用“公务员惩戒法”,过去也有类似案例,最近一次是前嘉义县长李雅景因八掌溪事件送监察院调查,最后记申诫1支;送监察院调查并停职,李朝卿是首例。

李朝卿对于复职不成,仅透过南投县政府秘书长陈正昇,表示感到错愕,还未正式表态。不过,不管李朝卿会有什么反应,内政部此时在民意观感压力下,也只能先停职再说了。

相关文章
评论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