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猥亵胞妹 狼兄遭判刑

【新唐人2013年03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31日电)新北市1名男子涉嫌3度在住家猥亵未成年的妹妹,并曾将她强押到墙壁,用下体紧贴少女。法院审理后,判他1年4月徒刑。

新北地方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指出,20多岁的男子在去年2月12日凌晨5时左右,趁妹妹在房间睡觉,进房抚摸妹妹大腿,被害人惊醒后,随即要求哥哥离开。

法院指出,男子在当天晚间10时左右,再度将妹妹押到住处墙边,不顾对方反抗,涉嫌用下体紧贴少女臀部,第2度猥亵被害人得逞。

判决书指出,男子在同月19日凌晨下班回家,进入被害人房间时,见妹妹已熟睡认为有机可乘,徒手抚摸被害人胸部和下体,少女因而惊醒要哥哥住手,男子松手后立刻离开房间。

少女因不满哥哥行径,将案发经过告知同学,经由同学向老师报告后,全案才揭露。男子在法院审理时坦承犯行,并当庭向妹妹认错,被害人则向法官表示不希望哥哥入监服刑。

法院审理后,依强制猥亵和乘机猥亵罪,判决这名男子有期徒刑1年4月,缓刑4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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